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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的报纸不能监督国有企业”的无知和悖论

发表于 2009-11-06 08:27:36

 

      10月15日新华社主办的《经济参考报》对河北武安市两座铁矿的尾矿排放调查,铁矿属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名为《中国五矿邯邢局两铁矿:非法排尾祸企殃民》的报道刊登后,五矿集团迅速于第二天向多家媒体发出澄清说明,称上述报道严重失实。(《中国青年报》11月4日)

 
       一篇报道让企业和媒体铆上劲,这不是什么新鲜事。 但是,在“新华牌”报纸和“国字头”企业的正面交锋中,笔者看到了一些怪象:五矿集团办公厅主任马骏说:“这是新华社的报纸,他们怎么能这么做?我们是国有企业!”言下之意就是,新华社的报纸应该监督民营企业和公民,而不是来监督国有企业,其中的荒谬和悖论显然可见,从中也可以看到一些人士对待舆论监督的非理性态度发展到了何等地步。


        更吊诡的是,有人认为,这是一起敏感事件,因为一个属于新华社,另一个则属于骨干央企,双方“最好不要有太多的争执”。在笔者看来,种种说法充满了无知和悖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常识和视听,也是舆论监督窘境的表现。甘惜分教授在《新闻学大辞典》中对舆论监的定义有两层意思:首先指公众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的一种社会现象;其次特指新闻媒体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批评以及对于政府和政党的批评,促使其修正错误。不难看出,无论从常识来看,还是从理论来说,“新华牌”报纸和“国字头”企业的正面交锋,不存在任何的敏感性,并且根本不存在能不能监督的问题,相反,是一个如何监督到位,促使其改正缺陷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公众个体的分散性使他们很难短时间内形成统一的公众舆论,并对某一社会现象、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因而媒体就成为公众表达意见最主要的载体,本应由公众自发形成的舆论监督在以媒体为平台之后更多地显现出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的作用。当媒体凭其广泛的消息来源对一些社会深处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披露性报道后,其巨大的覆盖面、持久的影响力和公众的注意力相结合,便显示出了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而《中国五矿邯邢局两铁矿:非法排尾祸企殃民》的报道,在笔者看来,就是舆论监督的一个实例,被监督者有权提出反驳,对不实地方提出意见,但是,不能以“新华社的报纸不能监督国有企业”来回避舆论监督。


         即使不是新华社的报纸,照样可以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舆论监督的存在与报纸本身所属单位没有关系,都是一种社会责任的担当。如果新华社的报纸不能监督国有企业,只是对公民和私营企业进行监督,那么,这样的舆论监督是一种异化的监督,也是背离了舆论监督本意的监督,更是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不负责任的做法。


            当然,舆论监督不是“审判”,被监督者可以对失实地方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更有义务对错误进行改正,否则,承担代价和风险的就是普通公众。就笔者的观点,当下,我们更应警惕这样的现象:掌握话语权的一方频频在压力和利益面前失语,而不拥有话语权的一方急于表达却无处表达,因为当这两种情况遭遇在一起时,对于社会的潜在威胁是颠覆性的。


          舆论监督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被马克思形象地称为“另一个法庭——社会舆论的法庭”。因此应看到“新华社的报纸不能国有企业”背后的无知和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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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灿煌 发布于 2009-11-06 08:58:51

    反映真实情况是媒体的首要任务,若受限制,媒体舍本而逐末,因顾忌而粉饰太平,真相与真理就看不到也听不到了。

  • 庄灿煌 发布于 2009-11-06 08:59:15

    尊重良知,广开言路,让国内电视、广播、报章等媒体据实报道舆情,惟有这样,才能洞悉民情,了解民意所向。

  • zhangdahuac 发布于 2009-11-06 09:11:14

    政府、政党以及国企对于媒体(舆论)监督,有一个适应的过程,逐渐的就习惯了。

  • 红心龙 发布于 2009-11-06 09:13:52

    都是共产党的人 爷爷都没有发话,小民就不要议论了。

  • publice 发布于 2009-11-06 09:22:31

    这绝对不是什么无知,是实实在在的封建意识在起作用!我们对于封建意识的纵容(反的比较彻底的是帝国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几十年的纵容、利用,现在终于自食其果!毫无疑问的,将来仍将继续自食其果!

  • 小溪边竹 发布于 2009-11-06 09:38:15

    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独享国有资产这块“唐生肉”,当然一千个不愿意让他人说三道四。

  • gaolaoye 发布于 2009-11-06 09:42:00

    ...................................

  • 路寻 发布于 2009-11-06 10:12:15

    发现凤凰越来越小心翼翼了,不登录没法评论;我不知道这样的媒体,还能监督了哪个有实权的官员????真是悲哀!!!

  • 快乐瑶瑶 发布于 2009-11-06 10:22:39

    "国有企业犯法与民营企业同罪"----一个国家只有统一环保意识,有一部有效、执行的法律机制和维权道路,才能更好地管制国家。不是谁说了算!当政者请注意您的言行~~http://blog.ifeng.com/2472369.html

  • pinghengmu 发布于 2009-11-06 10:36:22

    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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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

朱四倍,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杂文学会会员,时事评论作者,多家报刊、网站专栏作者。生有所幸,常 处于朋友般老师的指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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