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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6 15:23:07 编辑 删除

浏览 155 次 | 评论 1 条

石培平同志:

     我们尚未见面,我就被你的谬论深深打晕哪!

     律师不谈法律、不依法办事,与土匪何异!

    如果不是中共党员,就不能从事律师职业;中国还能容许存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各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共同协商管理国家,全国人民都答应的;但按照你的逻辑,只能由全部中共党员组成才行,荒谬之极!你的思维祸国殃民!

   恢复律师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任何破坏律师制度的行为,都是与历史发展方向背道而驰,必然失败的!

    石先生,虽然有言论自由,但任何言论应当符合历史潮流,任何言论都不应当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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