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警方称:拐卖儿童已经形成盗、抢、售产业链,利润数十倍。一个人贩子告诉记者:他们只相当于中间的零售商,这些孩子都是他们从别人那里批发来的。批发孩子的人贩子后来被抓获,他告诉记者,他的进货渠道,有的也是从别的批发商那里买来的,有的是从偷孩子的人贩那里买来的。据说,这些批发的孩子有的被卖给所谓的收养人,有的被培养成职业乞丐,甚至有的养大了卖去作妓女。震惊啊,中国究竟还有多少个买卖儿童的批发市场!?我简直都要无法呼吸了。
报道中提到了两个诱拐儿童最猖獗的地方,一个是东莞,一个是昆明。“在这里,一定有一个庞大的地下网络支撑着这个黑色产业。”诱拐儿童的地点一般都集中在城乡结合部,也就是农民工和外来工聚集的地方。很多外来人员的生存条件差,根本没有能力送孩子上幼儿园,以致很多孩子其实大部分的时间处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一块糖,一个玩具,孩子就被轻易地骗走了。当然,最猖狂的莫过于直接从看护人员手中把孩子抢走。
在报道中,普遍的观点,包括警方的观点,认为孩子缺乏看护和监管是众多孩子被诱拐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且认为用一场场打拐行动来解救被拐儿童,经济成本社会成本都太高昂。但是,在可以想见的时间内,用加强孩子的呵护的办法来应对猖狂的拐卖儿童的行为,是极其不现实的,犹如望梅止渴。在加强打击力度方面,是丝毫不能够松懈的,即便成本再高,也是必需要做的。因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向犯罪分子妥协,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对人民的安危无动于衷。不过,我却是非常赞赏法学界一个观点,那就是必须对买孩子的养父母进行处罚,直至进行刑事起诉。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但是,我们必须打掉买方市场,因为它其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销赃市场,从逻辑的链条上来看,我们完全有理由视其为同案犯。反观我们的各项制度,似乎收养一个孩子的程序很严格很健全,但是非法买来的一个孩子为什么反倒能够很顺利地落户哪?这难道还不值得我们的相关部门反思吗?
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在影响着这个黑色产业的发展。过去,拐卖一个孩子可能只能卖到几千块钱,但是,现在在一些发达地区,价格可以高达数万元,明码标价都在一万元以上。价格不断攀升的暴利,实际上在客观上大大刺激甚至直接推动了这个黑色的产业的发展,就象是打了一剂强心针和催肥剂。这让我们再一次思考金钱和道德的关系,希望在此不是必然的此消彼长的关系。有钱了,买个孩子不成问题,甚至挑着样的买都不成问题。但是,想没有想过我们的资金正在资助一个黑色的产业的发展和壮大,而它会让我们的社会走向扭曲,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和目标背道而驰。
对于诱拐儿童的重灾区,有必要重拳出击,而且一定要彻底根除。一个人贩子对乔装打扮的民警说:我这的孩子保证没问题,我已经做十年了,从来没问题。触目惊心,真的是触目惊心呀!但凡是这种重灾区,当地居民不可能不知,当地干部不可能不知,当地的党员也不可能不知,甚至于再高一级的政府,也不大可能不知情。为什么打拐打了这么多年,越打越多,越打越严重?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太多的应该参与治理和负责的人忘掉了自己的责任,听之任之。这些站着茅坑不拉屎的人,早就该滚蛋了!否则不是打拐,完全是踢皮球,踢来踢去,皮球还是皮球。
全国的打拐行动不可能一簇而就可以理解,但一个小小的地方的治理竟也不能彻底奏效,以我的智商真的是无法理解。我想是不是那些地方官员的智商更高一点哪?希望他们的智商不是仅仅用在欺上瞒下上面,希望他们不要仅仅因为吝惜钱而置人民的苦难和痛苦于不顾,希望他们不要因为被拐孩子一般都非本地居民而表现得冷漠和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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