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媒体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lawyer@ifeng.com
京ICP证030609号 本站通用网址:凤凰网
客服电话:(010)84458487 客服邮箱blog@ifeng.com
侯耀华代言的10条虚假广告,被央视《新闻1+1》曝光后,激起网友的愤怒,网上责骂声一片,有网友就大骂侯耀华是国内最大的虚假广告批发商,相声大师、侯耀华的师傅常宝华老先生,也忍不住发话,要求侯耀华必须站出来道歉,给公众一个说法。
一直玩“躲猫猫”的侯耀华,昨天终于出来说话了,在他的某网站博客里发出“公开信”,全文如下:
公开信
通过几天核实了一些情况,这些广告大约是在三至六年前的期间内做的。
由于我当时确实不知相关的规定,也未能精确核实有关文书和内容,以及我们的疏忽等 原因,对此深表遗憾和歉意,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
我愿意在所有关心、爱护我的广大公众、媒体的监督下,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学习,遵 守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
同时,请有关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违法广告了。
谢谢常宝华老师!谢谢大家!
细读侯耀华的“公开信”,向来心态平和的我,真的想指着侯耀华的鼻子痛骂他一下,侯耀华说这些广告是三至六年前做的,似乎就可以把责任一推干净,更让人气愤的是,侯耀华只字不提他代言的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负起责任,这样的“公开信”,更看出了侯耀华是多么的无耻和不负责任,“公开信”的潜台词就是:所有消费者的伤害与他无关。
前不久,王宝强代言某学校也“身陷代言门”,正在外面拍戏的他,马上通过经纪人向媒体承诺:尽快和校方沟通,并表示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一位年轻演员都敢面对责任,“江湖老艺人”的侯耀华,面对自己的错误,为什么要躲避责任?
还有,侯耀华代言这10条虚假广告,到底拿了人家多少代言费,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应该把所有的代言费都拿出来,补偿消费者,这才是你侯耀华最大的诚意,这才是侯耀华最真诚的道歉。
中广协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两个月前,我们查处了两三桩侯耀华代言的虚假广告,还不准备曝他的光,但后来,浙江、辽宁、四川等地的多个工商、药监部门,相继查出了侯耀华共代言了10个虚假广告,其中涉及7个食品,2个药品,1个医疗器械,全是质量低劣的。明星中也有代言虚假广告的,中广协批评了他们,他们就立即收手。可像侯耀华这种代言10个广告,10个都是虚假的,是极为罕见的。所以,我们决定公开曝光。”李方午说,“广告代言不是演戏,侯耀华已转变成了‘推销员’,应当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
李方午主任的话已经说明了一切,侯耀华要好好细读,侯耀华自以为有权利拒绝对消费者赔偿,法律会剥夺你这个权利。四川省工商管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披露:根据《广告法》,明星打虚假广告是要负连带责任的。特别是明星在知道这条广告虚假的情况下,还坚持担任代言人,应该负连带责任,他建议消费者尽快拿起法律武器自卫。
最后希望遭遇伤害的消费者根据《广告法》起诉,向侯耀华讨还一个公道。

落雪是花
浙江某报业集团,网络知名原创写手,2009年凤凰论坛十大金牌写手,娱乐新人幕后推手。 本博文字皆为原创,且为凤凰网独家首发。 策划、约稿、栏目合作,请联系QQ:148263678。最近发现本人很多文章被多家网站转载,郑重告示:本人严禁转载,违者追究。接受网友新闻爆料。交友群4808936
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