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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写字的人,但不是凭写字吃饭的人。一般来说,我写时评政论是因为喜欢写,能够传播到更大范围就是好事,在所开专栏之外的媒体朋友如果看到了,觉得尚可一用的话,随时拿走,付钱与否从来不是问题。甚至有朋友拿走后着急找我付钱时,我请他直接给当地的某些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的事都偶有发生——其实稿费对我来说也就是做这个用。
昨天,有宁波的朋友网上传来消息,问我是否给宁波的《东南商报》写东西了。此报并未与我有过任何联系。根据朋友提供的地址一看,果然,在11月4日《东南商报》的A4版上,头条赫然是本人前两天发表在上海《东方早报》上的一篇文字。
其实这也没什么,但我一看,并未写出出处。媒体的规矩是这样,转载别人的文字要注明出处。打电话过去,发现基本都没有人接,只有一个投诉电话有人接听。一个操宁波口音的人很不耐烦的听了此事,问了一句:“给你稿费了么?”我当时还耐心的解释,这不是稿费的问题,大家都是做媒体的,你转载应该注明原始发表的媒体名字。此人说了一句令我大怒的话:“不就是用了你一篇稿子吗?”
大怒的结果就是把我全部所知的中英文骂人的话都逗了出来,一股脑倾斜在此人头上。关于此事我没啥可抱歉的,骂你王八蛋算是轻的,站在我跟前的话,老子一掌送你去医院是绝对可能的。无他,我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媒体。
著名作家陈村先生曾编选杂文集选入我的文章,不顾病体执意要亲自做好稿费与样书的发放;而《成都商报》的朋友想急用我的一个小文,也多次在我博客留言,并且因为我没有及时回复而他着急先用抱歉;《杂文选刊》也是通过各种途径找到我,哪怕是很少的一点稿酬也要寄到我的手上,拿着那几十块钱的汇款单,甚至让人感到心中有一种暖意。甚至某报告诉我,他们的稿费发放不好,不能保证钱能给我的情况下,我依然授权他们随便使用。只要是打个招呼或者做出一点想要补偿作者的努力,在我看来就已经很够很够了。、
一个如在下这样的作者所希望的是什么?无非是一点尊重,甚至哪怕是你因为大家都同行而表达的一点尊重都好,如果通过你的努力,使得我那些只是谈常识的小文章被更多的人看到,哪怕其中只有一个人觉得有过启发,也就让人知足了。
但要是流氓至此,那你被骂就是活该。或许我不会为了一篇稿子而把你们告上法庭,但这个世界现在有个东西叫做网络,我要让大家知道你们是一帮流氓。
就是这样。

五岳散人
三级宪政专家兼风月帮执法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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