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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 19:07:48 编辑 删除

浏览 455 次 | 评论 4 条

法律是百姓的保护伞;道德是官员的遮羞布

            ——也说“小姐”的尊严
  
    
   林深数树以为我们的民族文化发展到了关键点,要不要往前走,至关重要。具体说是如何走出封建文化和专制文化。因为他们是一脉相承的。这种文化都是把百姓垫了底、且把百姓不当人的文化。他活耿是为庙堂和台上人设计的。
   还是看个例子吧——
  
   就说郑州拍小姐裸照、发小姐裸照、侵犯小姐尊严的事,林子以为不只是司法和传媒作秀这么简单。而是他们合伙侵权:玩偶百姓、丑陋百姓、侮辱百姓、鱼肉百姓;而且怎么还是合法的?这种“法”,这种与法相关的“主流文化”,问题在哪里?
   林深数树问:问题在哪里?
  
  
   我们一定要转变观念,法律不再是专政工具,不再是官员专谁的政的专百姓的政的工具。法律是保护弱者的,是保护庶民的,是保护百姓的工具。形象一点说,法律是百姓的保护伞。试想,如果没有法律,官员、富人、强者……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倒是官员,是要用道德来约束自己。让道德做自己的老师、做自己的镜子,做自己的座右铭……至少做一做自己的遮羞布。这样的官员在民主和法制背景下才体面。试想百姓可以裸奔,不要体面;官员可以吗?
   ——官员是少不了一块遮羞布的。
   难堪的现实是:百姓就没有那个“保护伞”;官员也不要那块“遮羞布”。
  
  
   这也是林子说的不必要什么“公民道德纲要”,要的是“官员道德纲要”。公民的道德都是向官员看齐的。故要“公民道德纲要”,也是该官员学。
  
  
   而司法,既是百姓的保护伞,那么司法从业人员,就是百姓了。百姓跟百姓才是朋友、才好保护朋友。司法走出封建,就是他不是官员的“吏”、不是老爷的衙役、打手、也不是王朝的见谁个百姓都大的貌似官、见谁个官都小的实是奴才的角色。
  
   只有你司法人员百姓了,你执法才知道百姓要尊严,莫又“临时意向性强奸”了谁;只有你百姓了,你才知道百姓也要尊严,也有尊严,包括小姐也要尊严也有尊严。
   司法人员——当然不是司法官员——他是百姓,在台湾、香港、澳门,已经是这样了。
  
   要民主要法制,要“和谐社会”,就一定要让司法人员,“百姓”起来。百姓起来的司法人员,才不会作威作福、无法无天。
   百姓的司法保护伞和官员的道德遮羞布——它们都重要。
   ——我想,我的大哥的朋友们,周朋友,也早想到这一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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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诗性江南 [2009-11-07 09:19:20 PM]

    我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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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诗性江南 [2009-11-07 09:21:27 PM]

    法律是保护弱者的,是保护庶民的,是保护百姓的工具。形象一点说,法律是百姓的保护伞。试想,如果没有法律,官员、富人、强者……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现在的法律保护了谁?大家都知道,反正一般的平民的没有保护,只是一些肉食者他们的保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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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诗性江南 [2009-11-07 09:26:33 PM]

    要是法律对一切人公平的话, 我才觉得法律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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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guncle [2009-11-07 10:30:58 PM]

    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成佛了,我们也将在林深数树下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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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深数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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