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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对个人崇拜的批判

发表于 2009-11-07 23:23:17

邓小平对个人崇拜的批判

刘吉

2009年08月14日09:13  来源:人民网

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反对不适当地夸大个人的作用,反对突出个人,更反对神化伟大人物,反对个人崇拜。然而在中国共产党由在野党向执政党角色转换以后,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中国共产党内在50年代末期至70年代末期二十年的时间里,出现了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现象,甚至在“文革”期间出现了造神运动。这极大地危害了党内的民主生活和和谐的党群关系,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和损失。



  1956年苏共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的批判又给中国共产党敲响了警钟。为了防止中国共产党内个人崇拜现象的出现和发展,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又专门论述了防止神化领袖和个人崇拜的问题。他指出:“把个人神化会造成多么严重的恶果。我们党从来认为,任何政党和任何个人在自己的活动中,都不会没有缺点和错误,……因为这样,我们党也厌弃对于个人的神化。……当然,个人崇拜是一种有长远历史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也不会不在我们党的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它的某些反映。我们的任务是,继续坚决地执行中央反对把个人突出、反对对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真正巩固领导者同群众的联系,使党的民主原则和群众路线,在一切方面都得到贯彻执行。”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35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切实有效地防止新的个人崇拜现象的出现,还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提高全党同志的思想认识。在这个过程中,邓小平为丰富和发展我们党关于反对个人崇拜的理论作出了重大贡献,使我们党的这一理论进一步得到深化。

  其一,表现在党对个人崇拜性质的认识方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开始把个人崇拜同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和领导体制方面所存在的弊端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和研究。鉴于搞个人崇拜给我们党造成严重危害的历史教训,中央在《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几个问题的指示》中明确提出:“突出个人”搞“不适当的纪念方法”,本身就带有个人创造历史的色彩,不利于在党内外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和扫除封建主义遗毒。进而在党的十二大党章中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至此可以说我们党已从根本上解决了对个人崇拜的性质及其严重危害的认识问题。

  其二,表现在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条件下产生个人崇拜的根源的认识方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不仅进一步从思想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历史根源上分析了产生个人崇拜的原因,而且着重从制度上进行了分析,使得我们党对个人崇拜产生原因的认识趋于全面。

  其三,表现在我们党明确了克服个人崇拜的基本途径方面。首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有商品经济充分发展,才能逐渐消除小生产和自然经济的影响,克服僵化体制的弊端,使生产力得到发展。同时,也能够使与社会主义的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和新的观念意识牢固地确立起来。社会主义的经济的发展,是从根本上消除个人崇拜现象的一个必要前提。其次,经济体制的变革,必然要求政治体制实现相应的调整。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是邓小平提出的要从政治方面解决问题的进一步延伸。只有坚持不懈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不断推进我国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进程,才能根除个人崇拜赖以存在的制度土壤。

  总之,在邓小平的引导下,我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于个人崇拜产生的原因以及克服的途径都有了深刻的认识。这些认识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宝库,使反对个人崇拜的理论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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