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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城中有件小风波,就是一名女记者在立法会采访时,被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长毛)辱骂为「狗」,闹足十分钟,受辱女记者当众洒泪。传媒其后发表声明,并致函立法会主席投诉,谴责长毛所为,同时要求长毛道歉。
这是一件小风波,其实也是一场闹剧。长毛隶属社会民主联机,既然党的名称有「民主」两字,同时以「民主派」自居,好应该记得伏尔泰的名言:「我虽然不同意你的意见,但誓死保卫你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
要知道,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长毛应该尊重人家的新闻自由以及采访自由,若然不喜欢答人家的问题,大不了说「无可奉告」,岂可不顾议员的身份粗言相向骂人是「狗」?这肯定是不对的!
讽刺的是,有些记者不时撰文批评、斥责社民连,字眼层出不穷,也似乎骂顺了口。须知社民连有众多党员,支持其立场的选民为数亦不少,如果长毛须向女记者说一声道歉,记者们是否也要向社民连及其选民道歉?总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
「一国两制」是史无前例的伟大实践,香港政府、市民、政党、媒体还有各行各业,都应该学会对不同政治取向如何彼此尊重、彼此包容、求同存异、和谐共处。政见之争实属常态,但没有必要侮辱对方,民主规则大家都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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