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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奔,也许是他告别大学的方式
文/魏英杰
杭州下沙一大学生昨晚(11月5日)当街裸奔。裸奔的目的,一说是为“示范激情,一说是“抗议学校断网断电的规定”。不管怎么说,这位男同学最终成功脱下了“遮羞布”,却把争议留给了人们。
在咱们这里,肯定不能说裸奔是一种美德。这不光看裸奔者的勇气,同样不能不重视旁观者的习惯程度。倘若大家都比较无所谓或司空见惯(比如西方社会),谁爱自曝身体那差不多就是一种个人选择;但如果人们不习惯这种作派,裸奔行为必然涉及公共生活与秩序的话题。设若一个人有裸奔的权利,那么马上要面临另一个问题:谁来保护旁观者不被“视觉污染”的权利?
这话的意思是,权利总是相对的:一个人能够拥有多少权利,在某种意义上视乎公众愿意留出多大的空间。而在特定环境下,不必法律出手,公众舆论自会形成压力,抵拒和排挤公共生活中的“破坏分子”。从现场画面看,路人(大部分是学生)对这位同学的惊人之举并未表现出义愤填膺(相反还有鼓掌和拍照的);这或者说明,毕竟是在文化观念较为开放的高教园区,大家总体上能够对此表示支持或谅解。
退一步说,即便不把这视为一种美德,这种裸奔的方式肯定也不能算是缺德行为。当然,给出这个结论的同时,必须附加若干前提条件。比如,这是在大学园区发生的事情;又或者这位同学的行为是出于表达某种公共利益;还有,至少没有迹象表明,他是一个露阴癖者(这又另当别论)。在这种情况下,就算这位同学行为夸张,却也用不着高度紧张,视之为道德沦丧的象征。
我特别注意到,这位同学虽然成绩较差,却可以算得上是个有个性、有想法的青年。虽然这和裸奔没啥关系,但对于一个平日里读卡夫卡、尼采,偶尔还写点诗歌的年轻人,做出点出格的事情,恐怕也是很正常的。谁无青春年华,谁没有过年少轻狂,在沉闷单调的大学教育体制下,给自己一个存在的证明,给他人一个(并无恶意的)意外,其实也挺好。这种青春骚动与激情,哪个年代没有?无非所处时代不同,表达方式也不一样而已。
大学生过度旺盛的“力比多”,不是表现在这里,就是发泄到那里。动乱时代,学生写大字报,打砸抢;和平时期,这位同学偶尔裸奔一回,简直就是以文明的方式来表达自我了。所以,虽说这在咱们这里并不多见(也不值得提倡),但既然有人敢吃螃蟹,却也没必要视如洪水猛兽。
说起来,这和大学生拍恶搞式毕业照,说酷语写火星文,道理差不多是一样的。换作咱们那年头(上世纪90年代),毕业那会儿除了喝得酩酊大醉,要么就是拼命拽着女生的手,依依惜别。这些“习惯”至今大概仍然存在。但也要看到——裸奔,也许就是这位行将毕业(也可能毕业不了)的同学告别大学生活的一种方式。不妨随他去吧。
当然,最让人关心的是校方可能采取的措施。据称,这位同学裸奔结束不到半小时就接到辅导员的电话,声称准备叫他父母来教训他。这样做还不算太离谱,千万别搞出什么停学、开除之类的决定。要不然的话,本来并不算什么大事,这下真的可能成为一桩闹剧。那样的话,面对舆论压力的大概不会是这个可爱的“坏小子”。
2009年11月6日

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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