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村人代 未必有助民主 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修改《选举法》,其中最受瞩目的是将农村人大代表的产生,由原来跟城市人口相比的4:1改为1:1,就是说如果法案获得通过,农村人跟城市人产生人大代表的比例是一样的,结束了长期以来对农村人的不公平。 这本来是中国宪政上的一件大事,但在内地没有引起很多讨论,原因是大家对农村产生的人大代表参政议事能力表示怀疑,即使他们的代表人数增加,对民主化或者监督政府也不会产生什?重大影响。而这个改变对广东会产生什?影响呢? 法例修订后,广东的农村代表未必就会多起来,因为城市人口在过去几十年不断上升,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很多农村已经併入乡镇,所以广东受影响的面积可能不会很大。 地方官员恐「霸佔」农民名额 即使这样,农村人有了平等进入议会的机会,对于改善他们权利的机会应该也会增加吧?也未必。因为按照选举法,参选人的户籍毋须一定是选区内的,也就是说外地人可以空降到农村来参选,只要获得支持同样也可以代表农村,需要考虑的问题反而是如何防止贿选。即使选举是乾净的,但地方的官员会不会「霸佔」农村的名额又是另一个问题,归根究柢是能否选出真正的农民代表? 至于农民的参政议事能力不高,不能怪他们,反而是过去教育资源不足,政府对农民的欠债,如果他们真的当选了,给他们配备法律顾问和专职助理,帮他们分析政策及法案对他们的利弊,由他们来代表农民投票,不就可以解问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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