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空法师多年来为世人播种福田,感众多世人闻善法,引无数善根入佛门,尤以“万法皆空,因果不空”之名言广泛传扬,影响甚为深远,被诸多学人奉为至理。然而,在随喜赞叹之余,对老法师所倡导的“万法皆空,因果不空”始终有些不以为然。
要厘清“万法皆空,因果不空”是否如法,有必要从法理上,对“万法”、“因果”、“空”这三个概念逐一剖析。
万法,又称“诸法”、“一切法”,概括万有事理之义,泛指一切事物。
《百法明门论》说:“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一切法可分作有为法和无为法两类,有为法是因缘造作之法,无为法是万法之实性。
因果,指的是因果律,在佛教教义体系中,是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的基本理论。世界一切诸法的形成,“因”为能生,“果”为所生;也就是能引生结果者为因,由因而生者为果。
“三世因果”,是佛教的基本理论对有情的生命流转的概括。以过去的业力为因,招感现在之果,又以现在的业力为因,招感未来之果,如此因果相续,生死无穷,这就是迷界有情生死流转的因果。
如楞严经:“假令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因果经:‘欲知前世因,则今生所受者是,欲知后世果,则今生所为者是。’涅槃经:“善男子,知善因生善果,恶因生恶果,远离恶因。”
因果律有它的三个法则:一、果由因生:无因不能生果,有果必有其因。唯有因无缘不能生果,因缘俱足必然生果。二、事待理成:万法生住异灭,在事相中有其普遍的理性。如生必有死,聚必有散,合必有离,成必有坏,都是必然的理则。三、有依空立:任何生起存在的事物,都必依否定实在性的本性而生起。即所谓性空始能缘起,缘起必然性空。
空,是佛教教义最重要的观念,是说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究竟而无实体,也就是无自性,假和不实的意思。所谓自性,指不变的、常住的实体。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万法皆空是佛法的根本法则,是佛法对法性的基本描述,这是毫无疑义的。问题是:一、皆空的万法之外是否还有个不空的法独立存在?二、因果律是否是不变的,常住的实体?
第一个问题是不言而喻的,万法本身就已经包含了一切法,因果律当然也不例外。
第二个问题,直言因果不空,就是肯定因果律是不变的,常住的实体,但情况并非如此,而是因果律是可变的,非常住的。
以观心、发愿、念佛、持咒、忏悔等修行方法,来消灭先世所造业因而不受,是修行的消业作用之所在。《金刚经》说:“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优婆塞戒经》说:“智者若能修身修戒修心修道,是人能坏极重之恶”,都是重罪轻报,轻罪不受也就是转业因,消业因的最好例证,此类的教义在佛典中不胜枚举。这进一步证明因果律是活泼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即是可变的,就是无自性的,也就是空的。
如果认可因果不空,即是对因果律不可改变的肯定,而因此又是间接地对如法修持的否定,如果认为不能改变往昔所造诸恶业,就是对佛法的否定。
末学认为,深信因果的深义,是对因果律的尊重与信任,并以此策励学人严守身口意三业,断恶生善,此其一。其二,深信因果更是学人通过深入因缘法,观万法缘生缘灭,证得诸法空性的有效途径。
老法师警策世人深信因果的动因是美好的,但如果背离佛法的基本立义,也许会欲速则不达,甚或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