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记者的节操与权益
昨日,是共和国的第十个记者节,在国人历来有逢五逢十纪念的传统心理下,第十个记者节的确不同凡响,也显得别有意味。
何谓记者节?上个世纪40年代,《大公报》主笔张季鸾对“记者节”作了别开生面的解读——记者节,一是记者的节日,一是记者的节操。在当下,记者的节操似乎不止一次地被重提,也仿佛越来越凸显它的现实必要性。诚然,记者“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是非屈直,笔下有毁誉忠奸”,正因为如此,记者具有节操意识,拥有责任感,敢于担当,显得迫切而必需。
除了节操,记者遭遇的困境似乎更让人感叹。比如,记者遭遇语言的辱骂和人身的伤害。
无论是语言羞辱还是人身伤害,背后都隐匿着一个沉重的话题,即如何保障记者权益。事实上,这是一个永不过时也必须正视的现实命题。
值得提及的是,记者节之前,新闻出版总署已经表示,“各级人民政府应为持记者证进行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诚然,也许对记者来说,并没有多少人会把记者节当作一个节日,相信很多记者把记者节当作一种检视,一种责任,一种盘点,或者说一种对哀与荣的品味,对尊严和权益的关注。唤起职能部门从制度上和法律上继续保障记者权益,继续重申记者对公共权利、公共利益的深度捍卫和介入,这也许是记者节对记者的最大价值。 王石川 (南京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