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云南有关机构又召开首场网络新闻发布会,某位在“躲猫猫”事件以及“小学生卖淫案”中出演的宣传部门官员在接受采访时是这么说的:“征集媒体义务监督员,目的是让媒体接受社会监督,从而增强自律意识,实现自我管理。”; “我们聘请媒体义务监督员,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媒体要履行好舆论监督的职责,媒体本身也要接受公众的监督。没有监督,话语权也可能被滥用。”然后一再声称,这些义务监督员不能干涉媒体的采访,只能通过记协之类的途径提供义务的“监督”服务。
当然,这里面的荒唐谁都能看得出来。胡锦涛主席前段时间在人民网参观的时候还在强调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转回头来,舆论监督未见得做得如何,倒是监督舆论的手艺先操练了起来,世界之奇妙,从中可见一斑。这不免让人想起了那个流传已久的故事:某位慈善家大谈肥肉的害处,听他演讲的乞丐冷冷的说:“我还饿着呢,胆固醇这件事等我吃饱再说。”而云南还真算不上舆论监督到了必须监督舆论的地方,“躲猫猫”与“小学生卖淫案”都在那里摆着呢,这难免让人觉得监督舆论的后面有可能另有文章。
这位官员的大道理当中,其实是隐含着一个逻辑陷阱的。他说监督舆论的前提,是所有权力都应该有所监督,不然的话,所有无法制约的权力都有堕落的可能。这就是所谓“话语权也可能被滥用”。但是,正如很多知识与格言到了我们这里总是被断章取义一样,这个从“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推论而来的结论在媒体这个行业上站不住脚,这是因为按照一般的规律来说,媒体终究是要让大众掏钱购买的,如果某个媒体整天胡说八道、软广告不断,大众可以用脚投票——不买它,它就会老实一些,或者直接去死。
但问题确实没有那么简单。我们知道,至少在我们这里是有些媒体从来不会老实、也从来不会亏损而死,也正是这些媒体才真的需要监督。反过来说,也正好是这些媒体从来不怕监督舆论,他们掌握的话语权才是一种绝对的权力,也正是因为这种绝对的权力与背后的授权机制,才能用上那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两者相辅相成、浑然天成,却恰恰没人去操心监督他们。
所以,能够被监督与能够用脚投票的媒体不需要这种监督舆论的手艺,而应该被监督的舆论倒是从来监督不到位,甚至可以说他们才是真正败坏着“话语权”这个词的根源。那么,这个监督舆论的义务人员到底有个啥用呢?或者我们更应该问问,在此状态下,这个东西到底是不是会最终成为一根棍子,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让某些机构借公众的名义抄起来打人——网民质疑其“借公众之手给媒体带紧箍咒”其实是不对的,公众没有这个能力,最多是个幌子。
可耻的中国特色。
与“让老百姓先公布财产”同出一辙。
哈哈哈!您就先忍一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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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点上,你应该承认官方的智慧。以后谁再说我们的官员都是贪官和“酒囊饭袋”,我一概反对!
低调的看下,真的只看看,我不说话
真正的法治离我们还有几多远?
自由与人权对我们来说太遥远了
很好很强大,媒体也被监督了,看来我们的妓女记者又做好接客准备了
他们害怕了,所以要砌更多地墙和养更多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