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出台高校心理健康和咨询工作建设标准 |
| 按每生每年10元标准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 |
| 2006年09月18日14: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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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明确规定,所有高校都要开设选修课和专题讲座,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的限选课;落实所有高校配备专职心理教师的要求,其中本科院校专职心理教师的师生比不低于1:5000;各高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列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目前,浙江高校已有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1130余人。与此同时,浙江还适时启动了“121”培训项目,目标是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培训100名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提高培训200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普及培训1000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浙江省提出,要通过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途径,在全省高校中重点资助、重点建设15个左右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建设高教园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作网络;各高校要按每生每年10元的标准,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并列入学校预算,用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教育、专家咨询、普查建档、辅导讲座等。据统计,2004年8月至今,浙江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经费投入已达8800多万元。 《中国教育报》2006年9月18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