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中,政府也要适应正常的利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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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沪昆等地的有些芝麻官,由于“暴力拆迁”、“强制拆迁”等的“硬来”行动,确实惹事儿不小。特别是上海的,人还在楼上,铲车就已经露出巨大的铁臂“爪子”,推墙铲屋的恐怖画面,搞得CCTV都觉得太过分了,所以,用了《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的标题来报道这件事儿。
不过,在我们看到担心受怕的画面的同时,我们从中又很清晰地发现这样一种很现实的状况,“政府行为”的拆迁,肯定而且已经被现实所证明,要与被拆迁方发生利益的博弈。一边是握有“公权力”的政府,一边是,一家一户要想让自己得私有财产和权力不受侵害的拆迁户。这样两个不同的群体,在法律的框架下,地位是不是一样的呢?如果一样,将会按怎样的法律程序来博弈呢?如果不一样,双发又应该怎样在法制和和谐的要求下博弈呢?
首先,我们要肯定,政府的拆迁及与此相关的所有做法,立足点大部分都是为了生产更多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以供公民来消费,为公民的生活提供更科学更方便的生活环境。
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任何群体或是个人,在法律的范围内,想要达到自己的利益目标,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我们的市场表现出来的或是给人最的深印象就是竞争,不断升级的竞争,有时还是白热化的竞争。
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可以理解为利益的博弈。财富和利益就那么多,要想得到,在付出努力的同时,你还要同其他的竞争对手博弈。当然,我们也很清楚地明白,博弈是在法律框架下,是在法律的支撑下的博弈。
现在,政府与民间的博弈就摆在面前,是无法回避的,即使政府的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政府有政府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往往还都会有“公共利益”的华丽外套给装饰着,但是,政府行为假如与民众的利益不一致,甚至是冲突的,也不能就此忽视民众利益的客观存在。
如果按照法律的观点,现在的政府在对待所要拆迁的民众利益时,考虑的问题可能会更复杂一些。首先,这是为了公众利益的动迁、拆迁等,但是,你面对的博弈对象,又是《宪法》、《物权法》和政府自己要履行义务的,保护民众的权益不受侵害民众的私有财产。
不过,我们的有些政府官员,好像不太适应在这样或是相似情况下,与民众在利益上的博弈。因为,他们老觉得,我是在做公益,而且,手里有“公权力”,所以,只要对方不接受“政府”所给出的条件,那么,选择的唯一一条道,就是“依法”“强制”和“硬来”。这些不是猜测,而是现实。下面,我们听听上海闵行区政府在这次拆迁中,有关官员所回答的记者的提问:
据CCTV——财经报道,高宝金,华漕镇政府副镇长。也是主管镇里拆迁工作的领导。在实施强制拆迁的当天,高宝金也在现场,协同闵行区政府以及公安、消防、城管以及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组织执行强制拆迁。
高宝金:“碰到矛盾做工作,做不听的按照程序走,也只有这个办法,你其他没有办法”。
高宝金:“我跟你老是说你不通,那不通工程不干了,你说一年不通,五年不通,十年不通这个工程别搞了,那国家肯定要采取措施嘛”。
高宝金:“刑事案件(笔者注:事主因投掷汽油瓶,而被处理),因为政府强迁合法的,你跟政府对抗,那肯定触犯了法律,那肯定要处理的”。
从这位高同志话语里,有几点是很明确的。一是,没有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放到一个平台来对待,二是,“单边主义”的观念甚为强烈,“我跟你老是说你不通,那不通工程不干了,你说一年不通,五年不通,十年不通这个工程别搞了,那国家肯定要采取措施嘛”。那事主可不可以反过来这样问呢?我也老是说你不通?三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政府强迁合法”,那我们就要问了,那事主的私人财产的保护就不合法吗?最后,以权代法,“你跟政府对抗,那肯定触犯了法律”。
哎呀,不知道这位老兄去没去中央党校学习?如果没有的话,借此提个建议,把现在县委书记以上官员送往中央党校学习的门槛再次降低,降低到乡镇级的所有干部。
因为,官员的素质可以说对中国社会和政治的稳定,每日每时都在发生着作用。近年来中国各地不断出现因为官员,尤其是基层官员的不当举止而导致的所谓群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