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为我站出来了。
上海市闵行区一户主,不肯在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拆迁协议签字结果遭区政府强拆。女户主称政府侵权,官员称其“脑子别住了”。面对多人的强拆队,女户主潘蓉用燃烧瓶抵抗暴力拆迁。燃烧瓶最终没能战胜推土机,抵抗了几小时后,房屋被推平。其间,户主遭到高压水枪的“扫射”, 事后潘蓉的丈夫张其龙被判妨碍公务罪。
在这则新闻的评论中,我这样写道:始终有一个弱女子在对付一群强盗的感觉!
古语说,盗亦有道。何谓强盗之“道”?就是强盗们做人或做事的原则。何谓现代社会之道?那就是法律、规章、制度、规则以及社会公共道德。如果一级政府连国家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简直是在严重践踏法律的尊严,那真连强盗都不如。
读书时上政治课,老师讲美国枪支泛滥,美国公民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那时我就忍不住想,美国人真傻,为什么不学我们国家严格控制枪支呢?后来慢慢长大,了解了美国人为什么不控制枪支——宪法赋予的自卫权,但还是不能完全理解。在看到众多的强权侵犯公民个人利益的案件后,我对美国宪法赋予公民自卫权有了更深的认识。
我绝非恐怖、暴力的鼓吹者与拥护者,这点我必须要申明。假如,我仅仅是假如——潘蓉、张其龙夫妇要是合法拥有枪支,而不是“非法”使用土制的燃烧瓶,那些肆意践踏法律的强拆者会不会有所忌惮?当法律——《物权法》、《宪法》都不能保护我们合法的私有财产时,我们该向谁寻求保护?
当上海闵行区政府在违法拆迁时,我们能看到的只有权大于法。如果政府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不依法行政,至少在这违法行为的一瞬间,我们可以说:法律死了!在违法拆迁开始之时,我们可以把《物权法》、《宪法》塞到推土机的履带之下,让推土机把它们碾得粉碎!
中国,现在就是一个大工地。每天都有拆迁,可能每天也在发生强制拆迁的故事。而作为公民,对这种事情如果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那么,今天发生在潘蓉、张其龙夫妇身上,明天呢?下一个会是谁呢?也许是他,也许是我,也许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