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惫”,这是朱梓榆给人的第一感觉,尽管这时的他正埋首整理着厚厚的有关官司的材料,不时认真地在上面勾划着。而与朱梓榆聊得越多,了解得越详细,就越发能感觉到,“疲惫”二字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身上,以及心上。7年的经济纠纷,长达6年的官司战,一年多的逃亡……或者,无论是谁,只要与朱梓榆有同样的经历,都一定会身心俱疲的。每一次审判,他无一例外都胜诉,“法院是公正的。”他这样说,虽然司法的公正目前还没有实现在执行上,但他仍抱着简单的期望,等待着……
“第一次见面是在广州仟丰贸易有限公司,陈耀文和他母亲林美莲等人一起过来的。”当时的两个介绍人,一个是与朱梓榆有生意往来的好朋友,一个是在韶关当地颇有背景的人物,而林美莲也是韶关颇有名气的房地产商,这让朱梓榆“感觉蛮踏实的”。而这种“踏实”的感觉,在朱梓榆调查到那块位于韶关市解放南路、曲江桥西侧的地皮,位置之好,拍得价之低,确是让许多人为之羡慕时,变得更真实了。朱梓榆决定投资,并于2003年2月28日与陈耀文达成了合作意向:朱梓榆出资约2500万,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陈耀文共同成立韶关市仟丰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仟丰公司”)对南门大厦项目进行开发。朱陈两人分别占公司股权的66.67%和33.33%。林美莲则是陈耀文的担保人,并出任仟丰公司的总经理。
朱梓榆的资金以两种形式注入,一是将1500万作为投资注入到项目公司,二是私人借款1000万给陈耀文。其中,1000万借款是以反担保的形式借出,即陈如果还不了钱,将以股权作为抵押,届时公司和土地都将归朱梓榆所有。有了这些保证,朱梓榆放心了,他将钱交给了陈耀文,并把仟丰公司交给他去全权管理。
“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去了解项目,可惜,没有很仔细地去了解人。”朱梓榆显得有些黯然。因为他没有好好地去了解对方的结果,就是把自己卷入了一场长达7年的纠纷中。仟丰公司成立后,很快开始运作。几个月时间,土地已被平整好,并顺利地打好了桩。一切似乎正在朝预期目标在发展。但接下来的几个月却一点动静也没有,朱梓榆虽隐隐感觉到不妥,但多次询问,陈耀文的回答都是没问题,让他不用担心。本着对合作伙伴的信任,朱梓榆也就不再言语。如此,一直拖到2003年12月,朱梓榆仍然看不到工程有丝毫的进展时,终于急了,他再次找到了陈耀文协商。
这一次协商的结果是,朱梓榆完全退出仟丰公司,陈耀文则退回朱梓榆之前投的钱,并在2004年7月前把帐结清。 只是,约定的还款期很快过去了,朱梓榆却连钱的影子都没有看到。无奈之下,朱梓榆于2004年10月就未退还的1500万投资款把陈耀文告到了韶关市中级法院。2005年9月,韶关市中级法院判决朱梓榆胜诉,陈耀文须归还朱梓榆1500万本金,另加300万的利息。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陈耀文不服该判决,向原审法院韶关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虽然胜诉了,但朱梓榆申请执行时却遇到了麻烦。2008年初,陈耀文将约1600万的钱交到了韶关中院的账户上,法院要求朱梓榆亲自去领。朱梓榆没有去韶关,而是写好授权委托书,到公证处进行,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在法律上,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已经具备了完善的手续,律师是可以代朱梓榆办理领款手续的。”朱梓榆的常年法律顾问靳中山律师说,朱梓榆说“但韶关中院以数额巨大为由,依然指明要朱亲自去拿,否则不给钱。”
由于朱梓榆不敢去韶关,这笔钱也就自然一直没拿到手。为何朱梓榆明明赢了官司却不敢去韶关拿钱,宁愿让1600万开天窗。很简单,只因这时的他已经从一个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变成了一个全国通缉犯,正在外地东躲西藏,又哪里敢露面呢。而朱梓榆之所以会被通缉,则牵扯到他私人借给陈耀文的那1000万借款,以及一场更为复杂的官司。
1000万借款,朱梓榆付现借给陈耀文的。按当初的协议,陈耀文应在2004年6月前把钱还清。但直到还款期过后,朱梓榆多次打电话或亲自到韶关市催促陈耀文、林美莲还款,仍是无功而返。于是,朱梓榆于2004年6月就到期未还的800万起诉陈耀文。由于证据充分,同年9月朱梓榆一审胜诉。12月,朱梓榆又就到期的200万提起诉讼,同样是一审胜诉。
广州开发区法院判决后,陈耀文不服,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07年7月二审终审判决驳回陈耀文上诉,朱梓榆胜诉。2007年7月,经陈耀文申请,广州中级法院再审该借款案,审理后驳回了陈耀文的申请。陈耀文仍不服,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由于之前的每一次审判,朱梓榆均获胜,让他对司法的公正,对官司的最终胜诉有着充分的信心。此时的他,根本没想到噩梦已经悄然到来。
离再次庭审的日子已经很近了。那一晚,广州仟丰的报警器因有人闯入而大响,吸引了当地近400名老百姓围观,场面蔚为壮观。朱敏玲回忆说:“当时我们问是不是因为1000万来抓人的,但对方说与这个无关,又拒绝说原因。”不安的朱梓榆家人只得通知他先出外躲避一段时间。从朱梓榆后来拿到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的复印件来看,信息表上写的立案时间为
然而,法律是法律,现实归现实。事实是,从2007年7月被立案通缉到2008年10月案件撤销,朱梓榆在外逃亡了一年多。从广州跑到福建、又跑回从化,再去岳阳,上北京……那段日子,朱梓榆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却没有一丝游玩的心情,担惊受怕,精神压力很大。2008年的春节,朱梓榆不敢回广州,独自一个在外地度过。想到别人家一家团圆,自己却只能孤单一人呆在旅馆里,朱梓榆是满怀凄凉。逃亡中的他,朋友不敢去见,甚至连牙痛都不敢去看,导致如今朱梓榆只能选择补牙。
朱敏玲说,以前的朱梓榆因为很胖,她和他一起上街,卖东西的人都会笑称他“肥仔”,但朱梓榆现在的体重已由曾经的174斤下降到了138斤。他的睡眠质量很差,晚上不管几点睡,到了凌晨5点多,他必定会惊醒。“我现在觉得只有家人才是可信任的。”朱梓榆说。原来想到了就去做,很积极的他,现在会考虑很多,只要认为有一丝危险的,都会放弃。
与朱梓榆合作了多年的律师靳中山也说,在出事前,朱梓榆签文件都是看也不看,就大笔一挥,可是现在,“即使是我拿给他的文件,也要仔仔细细地、一再地翻看才签。”一场纠纷,一次逃亡,把朱梓榆改变了很多。“如果当初被抓住,那事情就不一样了。”朱梓榆说,如果被抓,放出来时可能一切都完结了,钱肯定没有了,地也没了。如果被抓住了,真的会不一样吗?司法是否真的不能还他一个公正?我们不知道,也无法假设。
表面看来,施工现场一片火热朝天,并无任何不妥之处,但问题在于,那一片土地,早在2004年就被铁路中院查封,2006年到期自动解封后,又于2008年10月被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期限一年,到2009年10月15日止。也就是说,这是一块正处在查封期的土地,按规定是不能进行施工的。但讽刺的是,这块土地上建起的楼房,已有6层高。
这是一家什么企业,为何敢于在又能够在一块被查封的土地上施工?朱家调查后惊奇地发现,这家成立于2007年12月的名为富立安的公司,其中一个股东正是陈耀文。而更离谱的是,虽然挂着富立安的名号,但注册地址,使用的批文都是原仟丰公司的,就连富立安的工作人员也都是仟丰的原班人马。“2004年打投资款纠纷的官司时,仟丰公司的公章和财务报表就已经被查封,一直没有解封。而且因为没有年检,仟丰公司2006年12月就被韶关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了。”朱梓榆很不理解,这样一家已经没有了经营资格的公司,为何能从建设局取得施工许可证?
更深入一步调查后,朱梓榆发现,在2008年1月27日的《韶关日报》上,刊登了一份仟丰公司关于遗失公章的声明。同时,在韶关市公安局治安科找到了陈耀文要求补刻公章的申请书。而韶关市公安局的批复是:同意办。而陈耀文不仅重刻了公章,还取得了建设局和环保局的批文,可以光明正大地开工作业。
“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公司是不能继续经营的。”靳中山律师解释说,“但陈耀文不仅能在2008年初申请挂失并补办到新公章,而且还能开工建楼,实在是让人奇怪。”越是深入了解,靳中山律师就越觉得不可思议。2007年,韶关中院终审判决陈耀文退给朱梓榆1500万,即表明朱梓榆退出仟丰公司,仟丰算是陈耀文一个人的了,依法陈耀文应该去工商局办股东及法人代表的变更手续,但陈并未办理变更。只是由韶关市中级法院出了一个证明,证明朱梓榆原来的股份归陈耀文,公司也归陈耀文所有。“从法律角度说,我认为这个证明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法院在涉及法律方面的文书,只能依法出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靳中山律师说。
其实荒唐又何止这些?但不管如何,官司最终是赢了,虽然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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