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枫
明星虚假代言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媒体社会争相讨论的问题,最近也出现不少善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相差新闻,什么“张国立代言‘初元’营养液成被告”“成龙代言湖南长沙北方汽修学校”“刘嘉玲代言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唐国强、解晓东代言北京新兴医院”等等都出现了问题,让他们也都当了一回被告,但是最近很热炒的却是侯耀华虚假代言和赵忠祥虚假代言药品广告的相关新闻,这让这两位年过半百的老艺人不得不在众媒体的曝光下而略显尴尬。
从消费者的层面讲,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是很大的一个进步,而且现在的消费者们都学会了用法律的武器向明星们发起了挑战,这让一些明星们对接广告也会慎之又慎,稍有不慎就会跌入不必要的官司当中,我想为了那几个钱明星们还是很在意自己的名声的。但对于娱乐圈子中的丑闻效应来说是一个另类,应当别论,毕竟绯闻和欺骗消费者是两码事儿。
就三鹿事件被记者曝光调查之后,国家免检的标志就从此消失了,蒙牛等许多大企业也都陷入了一个艰难的境地,而且最新消息,统一企业的三款饮料产品含有砒霜成分,更是引起全国的震惊,这些大企业的相继出现问题,我们的消费者们都开始感到恐慌,到底还有没有一件商品是安全的呢?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诚信是成功的关键,但是让企业的员工人人做到诚信到是难之又难,有一个环节脱环就导致整个企业的垮塌,三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三鹿出现问题被曝光后,对于代言过奶粉和相关奶制品的一些明星们也相继被网友媒体曝光,甚至有的网友更是质疑明星们的人格,我想这对于明星们来说的话,未免有些不公平,因为作为明星来说,他们也是看过企业的相关的国家所颁发的证件才去代言的,不会很轻易地去给那些无证无照的企业非法代言,所以说明星代言的一些大品牌,之后出现了问题,我们不应该都把责任归罪到他们的身上,相反我们更应该去找那些相差的质检部门说理。
一件商品出厂前,都要经过相应的检验才能出厂的,无论哪个部门检验了这个商品而批准它上市,就应该有责任对这件商品进行监督,就有责任对其进行连带的责任,但是对于目前的状况来说,也许这样对一些相关部门来说很难实现,一是人员问题,二是责任问题,三是体制问题,但是作为消费者的承诺者,他们把商品引入到了市场才可能让消费者产生购买的行动,他们对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和检验让其上市就说明这些部门对消费者做出了一个承诺,消费者的权益是需要法律来维护的,商品的认定也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通过才能够上市的,上市容易为什么维护权益却那么难呢?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对于明星代言受批,明星们的责任本不该有那么大,因为出厂检验在前,这是要经过一些相关部门的认定检验的,明星也是在看到一些相关合格的证件手续才接代言这笔单子,问题必须从根源铲除才能达到彻底的效果,但是为什么这个根源问题却很难得到处理,这也说明了现在法律还不够完善,还可说明一些腐败官僚机制的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有多么的大。从这方面来考虑,明星本身也是一个受欺骗的伤害者,而且产品出现问题的时间性也是一个随机事件,很难以让人预料什么时候会出现问题。我们不应该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那些被“蒙在鼓里”的明星们。
明星本身问题受批是应该的,但是企业产品出现的随机性问题不应该把责任追究到明星的头上,我们还是把视线放到相关的质量、技术检验的部门吧,因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这些为人民服务的官员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