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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6 02:43:41 编辑 删除

浏览 118 次 | 评论 1 条

12月2日上午10点来自“国务院中国新闻与法制调查研究中心”的副主任范英杰先生,就“如何发挥华语网络优势来推动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与上百个群的上千家媒体业内人事进行了交流。范先生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强调了网络舆论对行政执法单位提高自身素质以及业务水平的重要性,同时也介绍了网络舆论对政府决策产生的影响。众所周知,互联网是中国近年来发展最快的新媒体,网站BBS、博客、维客、播客、威客、网络聊天室、电子邮件、SNS等不仅为网民提供了依法行使公民言论自由、著作权和网络传播权的载体,而且成为推动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型舆情和文化传播平台,一些具有重大舆情导向和舆论监督属性的网络影响力事件,在中华民族复兴的进程中,甚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深刻影响着中国当代公民社会的建设。我们的总书记讲“中国网民言论之活跃已达前所未有的程度,互动式的网络评论以其快捷、尖锐的特点,已显示了其不可忽视的力量。”

作为当代中国互动群体最大的新型舆情和文化传播平台,一直以来都是由网站营运商来负责管理的,网络编辑、论坛版主、博客(维客、播客、威客、网络聊天室、电子邮件、SNS)管理员等为具体履行舆情导向和文化传播的管理群体,对发展健康、活泼、互动的网络舆情,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手中小小的鼠标,强势决定着网民的言论自由、著作权和网络传播权,肩负着净化网络环境、弘扬健康文化、建设公民社会的道义和责任。

据第24次中国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09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3.38亿,已有3.2亿网民使用了宽带访问互联网,跃居世界第一。网站数量已达到301万个,并且继续以每天1000家网站的速度增加。网站编辑360多万,超出传统媒体100万人的从业数量,加上大量兼职从事网络编辑和管理员,保守估计不会低于千万人。

与这种发展格局不相适应的是,我国并没有针对如此规模的专兼职网站编辑、网络编辑、网络管理人员建立起配套的准入制度和执业规范,相当多的从业人员不熟悉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知识,缺乏相应的从业素质。而网站赋予他们的网络舆情和文化传播把关的权力却很大,对网民上传的文章(帖子),仅凭个人素质和喜好,用手中的鼠标点击,决定是否通过、推荐置顶或删除,随意性很大,结果造成要吗黄色淫秽信息、虚假信息、网络暴力充斥网络,要吗网民合法的言论自由、著作权和网络传播权得不到尊重,网络侵权案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网站小编删除院士文章,凤凰网博客管理员屏蔽了解网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工作交流文章的侵权事件。

网络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有四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平等性,二是无边界性,三是传播者的多样性,四是舆情和文化转播管理权限分散到专兼职网络编辑和管理员。关于保障网络健康发展的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电信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对部分法律作出过相关司法解释,看似全面,在操作和执行层面,接受过系统培训,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网络编辑、网站管理员并不多。笔者认为提高中国网络素质,应把重点放到网络运营商聘用的专兼职从业人员上,尽快出台对网络管理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条例、新闻资格以及从业资格方面的管理规范,提高网络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推进网络健康发展。

      转载媒体:东方法制网天津在线南方热线大洋网网络舆情《三农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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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boywu [2009-12-11 11:26:35 AM]

    网民有参与和发表言论的自由,网站没有很好的理由是不可以侵犯网民的这些权利的,但是网民也不能任意造谣,所以需要有相关法律和部门管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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