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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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30 18:00:0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我的所有文章 | 浏览 2460 次 | 评论 13 条

巴什拉又說﹕「家屋是記憶的住處」。這當然不是他原創的說法,而是一段歷史的總結。歐洲人很早就發明了一套圍繞著屋子的記憶術,學者把自己的見聞與學識分門別類地放進想像小屋裏不同的房間。在有需要的時候,就打開屋子的大門。經過走廊,右手邊的第一間房裏是希羅多德記錄過的所有戰場與行軍路線,殺伐之聲不斷﹔左手邊的第二間房裏是西塞羅修辭學的分類表和詳細示範,充滿語言的詭譎暗影﹔拾級而上,二樓有一間起居室種滿了一整片熱帶雨林,其中有樹懶在枝頭攀爬時摩擦出來的綿長的撕裂聲,林間穿過的光線則恰巧照出一頭豹的斑紋……  記憶術的修習者總是用自己住過的房子當模型,盛載一切需要牢記的信息。但是在開始把東西搬進去之前,他並不需要先行清空原有的記憶﹔相反地,他要巧妙利用這些老舊的記憶,哪怕它們浸滿了情感左右的印象和偏見。譬如二樓的那間起居室,本來是他第一次親眼看到蛇的地方,那年他才六歲,蛇口吐信的危險記號他記得清清楚楚。如今這裏裝進了他在南美遊歷過的河道與兩岸的叢林,誰曰不宜﹖而且當年那條小蛇或許還在林木之間遊蕩,只在他垂死之際完整現身。  記憶術的死穴在房子的屋角。一間屋子的角落,一半封閉一半開放,它是最原始的蔽蔭,有一定的安全感,但又不夠完整,甚麼也藏不住。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將任何知識封存在此,放在這裏的記憶必將流失,瀰散向整間房子的通道,彷彿揚塵。  所以他搬走之後,我就躲在屋角呆了一個下午,看空氣中飛舞的輕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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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uruo [2006-09-30 06:19:00 PM]

    Re:搬家(三)

    看来这个搬家的程序很神密.等搬完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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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sa [2006-09-30 06:55:00 PM]

    Re:搬家(三)

     

       
    学生遇害两个多月凶手仍逍遥法外
    请求党和政府为遇害学生主持公道
        7月16日傍晚,我的独生子廖梦君在小区内玩得好好的,被人骗到已经放假的学校“领证”,结果被打得从头到脚都是伤,且被捅得刀口累累,惨死在校内。案发至今两个多月,杀人凶手仍然逍遥法外。在此,本人请求党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主持公道,查明真相,严惩凶手。
         我孩子廖梦君今年16岁,生前就读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906班。自小学一年级开始到遇害,年年都是班干部、三好学生或文明学生,学习成绩始终排在班上前几名,就是在他遇害的这个学年,也还是班上的学习委员。同学们的共同评价、学校过去发给他的一大叠奖状、获奖证书、成绩单、老师的书面评语等等,均可证实我孩子的人品和学习能力无可非议。
     
      7月16日下午4时11分,我妻子突然接到一个学生挂来的电话,说是班主任谭观南让廖梦君到学校去拿毕业证和录取通知书。谭观南在案发当晚,也承认确系他让学生给我家打的电话。
     
      我妻子下楼去把孩子找来,两人梳洗并换过衣服后出门,又到附近的市场去购买了足球彩票,之后一块乘车到嘉州广场下车。因我家反对该校乱收费,和该校的有些老师闹得很不愉快,我妻子不想再同他们见面,与孩子相约在图书城不见不散,一块回家。
     
      母子分手时已快到下午5点。我孩子一人步行走进黄岐中学,此后血案迅即发生。有目击群众看到有3个老师和1个保安把我孩子从操场上追打到3楼。黄岐中学于当天下午5点10分就已“报警”,这意味着虐杀此时或已结束。
     
      抛尸的地点在5楼。目击者说孩子一落地便一动不动,已经是一具尸体,血流得很少,面积只有饭碗口大小。在其落地之前,没有听到任何惊叫声。专业人士在了解了廖梦君的落点和尸体扑倒的方向后,认为这绝对是抛尸,而非谣传的“跳楼自杀”。
     
      孩子被人打得脑出血、右额塌陷、七窍出血、面部伤得不成样子、有明显被拳击过的瘀伤、颈部有明显手掐瘀痕、两只胳膊全被打断、左手被捅3刀、右手被扎1刀、左腹部被捅穿、脾部被打烂、肝部有伤、肺管脱开、左腿被捅2刀、右脚面青肿、右腿一大块肉不见了、连骨头都露了出来……第一次尸检,我邀请一个懂尸检的人以亲属的名义“混入”尸检现场,观看了尸检的全过程。他认为我孩子的头部受到棍棒的击打,光是头上的伤,就足以致命!
     
      案发当天晚上警方曾告诉我们“还有几个人要去抓”,而今却变成了“没有凶手”、“廖梦君是自杀”、“学校无过错无责任”!伪造的“涉嫌行窃”现场提取不到我孩子的指纹。当地警方仅凭我孩子的几个脚印报告,就要我夫妇俩相信一向引以为傲、从无劣迹的爱子是“涉嫌行窃”——“故意伤害老师”——“畏罪自杀”。
     
      血案现场死者家属、律师、多家媒体记者无一人得以进入。有群众反映该校2楼、3楼、5楼有血迹的地方被铲掉,而后找人重新粉刷。我们还了解到案发当时,有几个初一的学生在学校内的篮球场打篮球,这些学生被校方悉数扣在学校,逐个盘问看到了什么,被严厉告诫“不许乱说”,挨个签名后,才被放出校门。
         我必须第101次地声明:把我孩子的尸检报告给我,让律师调看卷宗!佛山、广东给不了我孩子公道,那么就让我上北京去.北京再给不了我孩子公道,那么我也只有认了.天下的冤魂正与日俱增,也并不差我孩子一个.
        我宁可跪死在天安门广场,也不想再呆在这块伤心地上去忍受哄、骗、拖!就放过我们这对苦命的夫妻吧!我们别无所求,不过是想给遇害的孩子讨个公道而已,为什么要花样百出、如此这般地难为、折磨我们?我的孩子"无权"活着,难道我们作父母的为之喊冤的权利也要被剥夺吗?够了,别再玩"猫抓老鼠"的游戏了,我们确实受够了!
         这是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廖祖笙在他儿子遇害后的一段言论,文道,你看到了吗???
    文道:主持公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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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aoxiao [2006-09-30 10:21:00 PM]

    Re:搬家(三)

    很好,您终于不在凌晨写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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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eis [2006-10-01 12:07:00 AM]

    尘埃落定

    记忆会流进心里,尘埃也会落定。但终究“衣不如新,人不如旧”。

    当然,无论什么都要付出代价,一个人,只能在彼时彼地做出对他最好的选择,或对或错,毋须向任何人剖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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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不对题 [2006-10-01 12:46:00 AM]

    Re:搬家(三)

    能不能多谈谈记忆术,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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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竹 [2006-10-01 10:03:00 AM]

    Re:搬家(三)

    一直关注。

    你的文章的切入点好多都与别人不同,视角也不一样。边缘却又深入得下去。

    喜欢你繁体的文字挑剔与被挑剔,如同你的喜爱古老的拉丁文一样吧。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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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RORA [2006-10-02 02:11:00 AM]

    Re:搬家(三)

    梁前辈,很欣赏你的主持风格,自然又厚道!

    愿你更上一层楼,有适合自己的新突破。

                                                          AURORA

                                                 2006-10-2  ME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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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http://blog.ifeng.com/user3/AURORA/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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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个 [2006-10-04 07:17:00 PM]

    Re:搬家(三)

    你每天要用多少的时间来思考又要用多少的时间来引发思考啊,每次在别的地方看到你在这写的文字,我就会想,做梁文道到底有多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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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n [2006-10-09 01:41:00 AM]

    写给将军

    家屋是记忆的住处。。。。极其喜欢家屋这个词,你反复提到,英文版原文是什么??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其實就是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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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nniex [2006-10-09 04:29:00 PM]

    Re:搬家(三)

    空氣中飛舞的輕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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