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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四大利益集团与典型电力垄断
三峡大坝全面封顶。然而,近日记者在三峡采访时了解到,由于一些利益集团的反对,我国以直供电为主要内容的电力体制改革进展缓慢,这一现象正阻碍着三峡工程的综合效益正常发挥。
专家指出,以直供电为主要内容的电力体制改革,就是要打破目前的电力领域的供电垄断格局,让市场在配置电力资源中发挥基础作用。由于这项改革本身,就是对既有利益
格局和思维方式的突破。
三峡坝区怪现象
三峡库区移民的生活和库区经济发展问题,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然而,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在我国不少库区存在着一些明显的“怪”现象。
怪现象一:守着清洁水电枢纽,却要修建火电厂。记者在三峡大坝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采访时就了解到,为了解决本地用电问题,宜昌市不得不准备修建大型的火电厂,由此不但要加剧宜昌的环境压力,而且千里迢迢把煤炭运进来,增加了铁路运输压力。
怪现象二:守着世界最大的电厂,却从其他地方调用电力资源。为三峡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宜昌及其附近地区,一度三峡电也没有用上。
怪现象三:库区新县城房子虽然漂亮,群众生活却比较艰难。在神农架山区的崇山峻岭中,记者找到了一座美丽的全新的县城——兴山。然而当地群众告诉记者,这里虽然房子很漂亮、街道很宽敞,但是搬迁过来的群众由于失去了土地和原有的就业机会,有相当一部分人生活比较困难,当地人形象地称之为“空心城”。
据了解,类似的情况在我国长江、黄河和西南地区的很多水电项目都存在。
申请直供试点路途坎坷
为了实现能用上三峡电的梦想,使三峡工程能直接以电力资源支持坝区经济发展,宜昌当地政府和企业进行了五年的不懈努力。然而,这一梦想至今仍然扑朔迷离。
宜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就此接受了经济参考报记者的专访。这位负责人说,宜昌是三峡大坝所在地,通过电力直购的办法,宜昌直接从三峡购电,可以大大降低三峡坝区发展的能源成本,是解决坝区群众生活和地方经济发展问题的最佳途径。
这一设想也得到了电力企业的支持。早在2001年,宜昌市就与葛洲坝电厂(现已划归三峡总公司控股的长江电力公司)签署了含有直接从葛洲坝直接购电内容的协议。然而,我国《电力法》规定,“一个供电区内只设一个供电机构”,《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各类电厂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电力供应与电能销售业务”。当时,地方供电局就提出,葛洲坝电厂未经批准,向用户供电是违法的。因此,这一构想很快就“流产”了。
2003年,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专题课题组在调研后认为,“宜昌市水电资源丰富,电力需求巨大,各项准备充分,是全国进行电力直供改革试点条件最好的地区之一”。由此,宜昌市再次启动了向国家相关部门报批进行直购电试点的程序。
据了解,该市首先上报的项目是电解铝项目直购电申请,不幸中途夭折。目前,宜昌市已经完成了将该市宜化集团氯碱项目扩建纳入“国家大用户向发达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的所有报批程序。湖北省政府、国家电监会对该方案给予了大力支持。然而,该项目到目前为之,仍然没有得到审批。
就此,湖北宜化集团总工程师杨晓勤对记者说,宜化集团完全具备国家电力直供试点的条件,且已经为直接使用三峡电力做好了所有准备。由于用电成本占总成本中比例较高,如果不能得到直供的优惠电价,该集团氯碱项目要么搁置,要么被迫转移到其他地方。
电网公司:直供电条件现在还不具备
知情人士透露,国家发改委迟迟不批准该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电网公司表达了反对意见。他们认为三峡电力不应该直接供给用户,而是仍然由国家电网公司包销。
消息人士还透露,为了表示对宜昌用电的支持,电网公司提出了“从其他地方给宜昌解决部分优惠电价,不使用三峡电”的折中思路。但是,宜昌市政府负责人对这个折中方案显然没有太大兴趣。这位负责人说,“这个折中的办法的实质是协议供电而不是电力直供,如果不能直接用上三峡电,我们这几年反复报批直购电试点有什么意义呢?”
记者进入5月份以来一直请求采访国家电网公司,并发去了专门的采访函。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官员直到最近才回复:相关部门认为这个问题“不好谈”,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
国家电网公司动力经济中心总经济师胡兆光博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则坦言,实际上三峡是全国人民的三峡,国家到底要给地方上多少政策,“这是个问题”。
胡兆光说,其实从经济的角度讲,我国目前并不具备实行电力直供改革的条件。这主要是由于目前的电力体制是国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照顾了城市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以及偏远地区用电的需求,而且国家通过电价附加了三峡基金等各种税费。如果把电力看作是一种商品,那么偏远地方的群众和城市居民,就可能用不上电,这是不行的。
国家电网是通过工业用电的收益,补贴了农业和居民用电,这实际上是“交叉补贴”。如果各地都搞了所谓电力直供,大用户用上了便宜的电,那么谁来保障穷人和偏远地区用户的用电利益呢。完全用市场的办法,解决不了电力行业存在的问题。他认为,我国真正推行直供电制度,条件还不成熟。
电监会官员:交叉补贴问题可以解决
虽然电网公司反映了直供电改革目前存在的问题,但实际上根据国家的政策,直供电改革在“十五”期间就是我国整个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2002年,国务院印发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并且指出,“直供电量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商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格”。
那么监管部门如何看待当前的电力体制改革呢?记者采访了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副主任孙耀唯。孙耀唯说,直供电体制改革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目前国家电监会正在着力推广的方式,并不只是单个电厂与单个用户之间的直供电试点,而是在一个区域内的很多电力用户与很多电力企业之间的直供电试点。也就是说,多个用户与多个电厂多方博弈,形成一个供需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对于在直供过程中电网公司谈到的交叉补贴等问题,孙耀唯表示这些问题虽然存在,但是是可以解决的。基本的办法是把本来应该由国家承担的社会职能,剥离出来由国家财政解决,电网企业不承担这个责任。同时,电网企业收取规定的过网费用。
普通获益者集团的人数在减少利益受损集团的人数在迅速增加如果多数人的利益受损改革便非常难以推进如何增加中间阶层的人数是关键问题
经济学的核心是解决效率问题,社会学的核心是要解决公平问题。经济学强调提高效率,但效率提高的同时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这样社会学就来解决这些问题,核心是要实现社会公平。公平本身也与效率有关。社会资源分配如果太不公平,就会影响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至今,从社会集团利益角度来看,原来的社会分层结构全都变了。我们讲“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 这些基本社会群体,如果今天还用这个群体结构的框架去分析,肯定有很大问题,因为现在每个群体都大大分化了。比如农民这个群体,里面也有很多百万富翁,知识分子这个群体近来分化也很厉害。所以笔者试着从改革以来利益结构变迁的角度,把社会群体分成这样 4 个利益集团 :
第一个集团 : 特殊获利者集团
这个集团在改革 20 年中是获利最大的,比如民营企业家、老板、经理、各种工程的承包人、市场上的各种经纪人、歌星影星等明星,以及与外资、外企结合的外企层等等。
改革早期的那些“万元户 现在已经从这个集团退出去了,现在这个集团里主要是大企业主、外资企业的雇员,都是些获利很大的人,收入水平相当高。
从 80 年代到 90 年代中期,这个集团的心态还算稳定,但是现在这个集团感到了制度环境对他们的威胁,离散倾向很重,这是很奇怪的现象。这个集团在这场体制变迁中获利最大,本应在改革中动力最强,但是他们现在对改革存有很大疑虑,不少人手里都有外国护照,一旦有什么问题,他们马上就出去。
当然这也与产权明晰有关,产权不明晰时,他可能还感到有自己的利益和动力在里面,一旦明晰了,倘若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保证,离散倾向就更严重。
这个利益集团也包括国企的老总们。表面看,国企老总的收入相对是低的。为此老总们的抱怨很多,褚时健的例子比较典型,这个集团本来对改革的贡献很大,但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回报。所以这个集团一方面获得了很大利益。另一方面也对现状不满。
第二个集团 : 普通获益者集团
过去的研究证明,这个集团非常大,它包括各个阶层的人,其中有一般干部、一般工人、农民、职工等。笔者在 1996 年做过一个问卷调查,让被调查者比较从 1986 年到 1996 年的生活水平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结果城市居民中 83.6 %的人填答“上升很多 和“上升一些 ,农村居民中 88.7 %的人填答“上升很多”和“上升一些”,填答“下降 和“较大下降”的比例很低。与此同时,在东欧做同样的调查,所得数据却完全相反。可见那时中国有一个很大的普通获益者集团。
1995 、 1996 年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普通获益者集团的利益开始受损,收入增长开始停滞,很大一部分人开始从此集团退出去。本人 1994 年的调查还能证明,绝大部分国企职工还是属于普通获益者集团的,但是 1995 、 1996 年以后的调查却证明,很大一批国企职工开始从这个集团中分离出去,进入了下面的一个集团 : “利益相对受损集团”。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运行出现危机,经营不景气愈来愈严重,突出的表现就是出现了大批失业下岗职工。
随着失业下岗问题的严重,普通获益者集团中一个大的群体落入下面第三个集团,其表现之一是在流行语言中,“职工层”“工薪层”成了低收入层的代名词。此种变化也是影响今天市场销售、造成市场不景气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80 年代中期以前,社会的最主要消费群体是城镇的职工阶层。职工阶层是当时票证制度的主要获益者,他们从城镇或单位获得各种票证,手持票证到市场上积极地购买各种消费品,特别是大件耐用消费品。而今天,这个集团由于经济地位的衰落已经不能积极地消费了,这是很值得忧虑的。
普通获益者集团应该说是有消费能力的,但他们就是不消费,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对前途的忧虑。 1995 、 1996 年以后,相对而言,他们的收入明显下降,又加上医疗、住房、养老、教育收费等项制度的改革,他们发现,自己的收入基本上是三位、四位数字,而将来的每项改革都需要五到六位数的支出,所以他们不再敢消费了。笔者过去的研究将职工层称为中国社会的“类中产集团”,就是说它处在类似于中间阶级的位置上,这个集团的生活水平如果得不到保障的话,整个经济就很难搞上去。
第三个集团 : 利益相对受损集团
1995 年以前,这个集团的数量不是很大, 1995 年以后由于大量失业下岗职工进入,这个集团的数量就比较大了。
1998 年笔者调查过下岗职工问题,数据证明,城镇登记的失业人数仅占实际失业、下岗总数的 1/3 。目前,国家公布城镇登记失业率是 3.3 %。如果以登记失业率乘以 3 ,实际失业率就超过 10 %了。最近一些单位为了压低下岗人数,又将一些人改称“离岗”,这样报上来的失业下岗人数又被大大压低了。所以对这个集团的人数不可低估。
而且,这个集团的利益受损是比较长期性的。目前的一些调研表明,很多人的失业是长期性的。笔者 1998 年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调查证明,有 66 %的被调查者是 6 个月以上的失业,严重的还有 3 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失业。
最近,笔者在《我国中等阶层的代际更替》一文中写过,这个利益受损集团不是由各个年龄段的人员组成的,它主要是由 45 岁以上年龄的人组成的,而这个年龄的人下岗以后就很难再找到工作了,所以这个集团利益受损的时间可能是比较长期的。
但是,在中国的“孝道”文化下,一个特殊年龄段群体的衰落,也可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太大的威胁。因为,不同年龄段的差异,可以在家庭内部实现经济互补。换句话说,父母这一代失业了,但孩子起来了。
80 年代是父母给孩子钱,现在倒过来了,是孩子给父母钱。据调查,中国大城市中,现在是 20 - 35 岁的人收入高 ,45 岁以上的人收入低。过去我国是年功制 ,20 岁刚参加工作时收入低,在单位干的时间越长,收入越高,所以那时老人收入高。在市场经济国家里,中年人收入高,老年人收入低。但在中国目前的场景下 ,20 - 35 岁收入高 ,45 岁左右收入反而低。
所以,在目前的经济格局下, 45 岁以上的国企职工的利益受到了较大的损伤。但既然是一代同龄群体的衰落,代之而起的是一代年轻人,中老年人在家庭内部可以得到补偿,所以它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可能不会太严重。
第四个集团 : 社会底层集团
1949 年以后,中国就打破阶级了。从 1949 年- 1979 年,中国并没有底层社会。那时大家生活水平都不高,但也没有明显的“贫民窟 之类的现象。现在倒出现了“富人区”、“穷人区”。
底层社会中的某些人带有社会仇恨情绪。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政治启发作用,所有的人都懂得基本的政治道理。这种反社会倾向和社会暴力倾向对改革威胁很大,已成为严重的不稳定因素,例如严重的暴力犯罪现象层出不穷,对社会损害很大,这是比较可怕的。
中国正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但是,该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底层社会的状况。根据全国总工会近年对失业工人的调查发现,只有 1.7 %的失业工人领到了民政部的救济 ,25 %- 35 %的人拿到了单位的救济,余下的人就哪儿的救济也没有了。更何况,笔者 1998 年的调查发现,拿到社会保障金的人不是生活最困难的人,生活最困难的人并没有拿到社会保障金。而且,目前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只是针对城市居民而言。而底层社会不光是城市居民,还有很大部分是从农村到城市来的流动人口、民工群体,这部分人对社会的威胁比较大。
在上述四个利益集团中,第二个集团的人数在减少,第三个集团的人数在迅速增加。如果多数人的利益受损,改革便非常难以推进。所以如何增加第二个集团 ( 中间阶层 ) 的人数是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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