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2 08: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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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联电荣誉董事曹兴诚先生吁订“两岸和平共处法”,确实很有创意,令人耳目一新,不过,此法名称与内容有待商榷。就其名称而言,“两岸和平共处法”显然不太妥当,因为“和平共处”具有不确定性,有太大的想象空间,比如,不统、不独,有和平分裂之嫌;就其内容“两岸统一的条件由大陆方面提出,交给台湾民意表决,时机由大陆决定,如果台湾百姓多数同意,就可以进行统一;万一台湾百姓不同意,间隔一段时间之后,程序可以重来而且次数不限,一直到最终统一为止。”而言,也明显地有失公允,因为大陆和台湾自古都是中国的领土主权范围,目前的两岸现状是由国共内战遗留问题,然而归根结底是中国人的内部事务;既然是中国人的事情,海峡两岸维持现状或者实行统一,就应该交由全体国民表决,就应该尊重全体国民的意志或者大多数国民的意志,怎能置大陆民意于不顾,而只由台湾民意决定呢?如果那样,美国也就没有“南北战争”了,俄罗斯也就没有“车臣战争”了,世界各国早就分崩离析了。难道中国也得将“国共内战”进行到底,才能使国家完成统一?
鄙人以为两岸在优先解决了急迫的经济方面的事务之后,应及时的开启政治协商、谈判。两岸政府首脑、政治精英以及各党派人士,应站在历史的高度,抛却个人、一党之私念(私欲、政治理念),以国家利益、民族大义为重,坦诚交流,求同化异,共商国是,继往开来。首先应就两岸关系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明确定位,发表《海峡两岸共同声明》,向国际社会宣告:[海峡两岸均承认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同属一个中国,并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的和平统一。]这就为两岸关系发展设定了共同努力的目标。这样即化解了两岸“各自表述”的争议以及所产生的困扰,同时也消解了国际社会的疑虑;这样也有利于两岸关系的稳定发展。如此以来,两岸之间的其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随着中国大陆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随着两岸会谈的深入与交流的加深,透过各个层面(包括未来国家的体制、安全、外交等)的沟通与磋商,逐渐化解政治争议,从而凝聚广泛共识。时机成熟之时,便可逐步就结束两岸敌对状态、未来国家统一事宜签定《海峡两岸和平协议》、《海峡两岸军事互信机制》、《海峡两岸未来统一协定》之类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这样就为两岸关系定位、发展匡架和未来国家统一进程规划了一个美好的前景与时间表。然后两岸依照签定文件规划的匡架、程序,就国家体制、国号、国徽、国旗等具体事宜进行谈判与磋商,达成一致共识后,即可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中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未来完成统一之时,就意味着海峡两岸分治、分裂状态的正式终结;这是历史发展、两岸政治经济文化融合的必然产物,更是一个新兴的中国以崛起的姿态走向国际舞台的标志。以往的国号——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既是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号,也是两岸政府的符号,已不适用于一个统一的新兴中国的内涵,也不足以记述这一重大政治事件;鄙人以为,应该为统一的新兴中国创立一个新国号,比如“中华民主共和国”,既体现了民主价值观,也体现了共和理念,最重要的是诠释了两岸政治的融合。我想这样不但两岸政府会乐观其成,而且两岸人民也会乐于接受。倘若如此,那就功德圆满了。此乃国之大幸,民族之大幸,也是国人之殷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