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科花蓮縣長傅崐萁可能是得意忘形、贏昏了頭,才會上演「假離婚、任命前妻為副縣長」的鬧劇;還好,昨晚總算從善收場,傅崐萁自知鬥不過內政部的依法反制,宣布取消任命,至於是不是再與「前妻」復合,我們不知道。 這齣鬧劇,是抄襲前台東縣長鄺麗貞夫婦的版本;這種鬧劇,可以說是「現代法治」的特殊產物,而且紛紛效法,自為得計。倘若是在從前舊社會裡,這種鬧劇根本行不通--在法治不彰的舊社會裡,社會道德與社會共識主控一切! 如今號稱民主法治,因此要辦一個陳水扁,就需要一個勞師動眾的世紀工程,而且,終歸還是讓他逃掉大半,陳致中還是「借車」來開、「借房子」來住!這,說得輕鬆一點,也是鬧劇,倘若說得嚴肅一點,就是整個社會的淪喪與悲哀了! 許多人都有一個共識:法律只保護「玩法」的人;有一位朋友讀法律系,他說老師開宗明義就講:「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這些,真是讓人萬分無奈,真不知道是法治好,還是人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