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专版四月即将隆重登场,这几天忙着联系公检法的各位大佬们提些建议和送上一些祝福的话语。约好了明天一大早还要和某公安局头头见面,现在我的脑海中已经全部是法、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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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到底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多年前不记得曾在哪间寺庙的柱子上看到过这样一副对联――世上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天下事事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后人猜测这十四个字告诉我们的是:法无定法,法可变可改。知非法后再定法。汉字的“法”字为什么又是由三点再加个去组成呢?据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说文解字》考证,“法”的古体是“灋”。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这样解析:“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可见在古代“法”和比它出现更早的“刑”(罪罚也,从井从刀)是通用的,表明法包含着惩罚的含义。“法”以水作偏旁,比喻“平之如水”,代表公平,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符合“公平”这个准绳。“法”字中的“廌”,传说是一种头长独角,秉性公正的奇兽(亦作“豸”、“獬豸”),故而“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这既反映了上古时代盛行神明裁判,又相信法是正直、正义的准则。因此,“法”就词义而言,是“公平”地判断行为的是非、制裁违法行为的依据。
“法”字的梵语是达磨Dharma。
佛教对这个字的解释的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这就是说,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有它一定轨则,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例如水,它保持着它的湿性,它有水的一定轨则,使人一见便生起水的了解;反过来说,如果一件东西没有湿性,它的轨则不同于水的轨则,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佛经中常见到的“一切法”、“诸法”字样,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万有”的意思。照佛教的解释 ,佛根据自己对一切法如实的了解而宣示出来的言教,它本身也同样具有“任持自性、轨生物解”的作用,所以也叫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