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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8 22:12:10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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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凤凰主持人的一封信

胡一虎先生:昨天(元月17日)在凤凰台看到您主持的拆迁问题讨论。讨论新的拆迁条列既要保护国家利益,也要保护群众利益依照物权法不遭到非法侵犯。讨论的确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心声。

您的这一节目我从头看到尾,多数人的发言大多集中于新拆迁条例应该有哪些内容,而我作为一个被拆迁的过来人,我感到的更为重要的是不依法怎么办?也就是说行政不依法拆迁,法院不依法判决,信访不依法向上反映,纪检部门不依法进行监督,举报是:“材料收到,耐心等待”,实际无效。想向亲民的胡、温反映经由正道往往被过滤掉了,有人走通的曲纤小径,一般人又找不到,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老百姓该怎么办?能不能按十七大文件的精神,给与条条正规渠道已经走完但走不通的人一个小小的说话平台。让普通老百姓根据有关法条评判究竟是被拆迁人不依法或者是拆迁人、管理者、法院、检院不依法。任何上层机构为了防止腐败真想接受下层群众的监督,没有一个平台监督就是空话,而没有群众监督想多设几个机关来互相监督,监督就是假话。多一道机关就多一道腐败,机关之间官官相卫,其实都是利益相连。

我个人就有这样的经历。一件拆迁违法的报道记者已经写好,但主任说不能发,他说我们的大楼在风景区高度大大超标,如果不是规划局特批,我们的大楼就盖不成。2003年我的有产权的住房在没有拿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强拆。现在已经是第七个年头,我仍然没有拿到任何补偿。七年中法院有判决不敢执行,检院不敢接受妨碍司法的刑事诉状。信访、监督、举报各部门不是踢皮球就是不了了之。一件拖延7年以公为名,实为劫夺民房,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或者是以公为名实为图谋私利的案件,在众多机关漠然推诿之下变得云淡风清,似乎从来就没有发生。这较之《卖炭翁》遭遇的宫市,不是更加横蛮无理吗。唐朝诗人白居易还敢为卖炭翁说点话,当今的大小报纸敢将被拆迁人遭遇到的种种非法侵犯如实加以报道吗?如此类似的被拆迁情况在2003年绝不是少数而是多数。只是多数人认为官大民小,自认倒霉,徒呼奈何,而我是相信胡、温,相信正义,所以才坚持到今天。

您作为主持人工作很忙,不会有时间看我7年来的详细经历,仅从中思网我的博客上摘3个小件发来。您就可知道我经历的梗概。这3个小件是:(1、八一感言),(2、执法部门不敢对行政部门执法,保护群众利益就是一句空话)。(3、又到八一)。如果想更深入一点了解情况可google中思网 骆鸣涛或者google中思网 正义呼声。当然如果希望得到文字资料也可电话告之。(电话:027-88662549    027-62685892)

 

事业更上一层楼

 

                                            骆鸣涛 敬上

20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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