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导:离深圳市区50公里有一座占地(确切地说是占海)3000多平方的很富丽堂皇的海上皇宫.是否属违章建筑不属本人评价的范围.不过这倒给本人一个启示.我们国家缺地,所以城市房子很昂贵,原因是地贵.建议开发商把房子建到海上去,海上冬暖夏凉很适合居住.象大连市,'日照市,阳江市尤其是海南三亚市等拥有众多海上资源.可以建无数的海上皇宫供富人居住.变海市蜃楼为海市真楼,以供世人参观游览.
虽然本人说海上皇宫供富人居住,平民百姓其实也可以住的,但是条件可能差一点.自已弄个竹排也可以盖一座海上花园,政府总不能只许富翁可在海上建皇宫,不许平民百姓建毛屋吧?不然怎样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呢?.海上建房连排污费物管费都省了,还可以用于养鱼,形成生态良性循环.且不用受开发商的欺负.何乐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