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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广州日报有一篇文章:初二女生网上征老公同居。文章说:一网名为“瑟瑟秋风起”的初二女生前天在佛山某论坛中发帖征集“同居结婚”者,引起了网友热议。记者昨天通过其留下的联系方式与这名中学生取得联系时,她表示,网上同居结婚在同学中很普遍,自己只是玩玩而已。
记者调查了解到,“网上结婚”在中学生中并不少见,12岁的女生已经“结婚生子”、15岁的男生已经是“孩子他爸”的现象在中学生中也比较流行。
看了这样的新闻,不仅想问一个问题:此类内容文章,其导向是什么?它要传递的信息是什么?对于成年人,他明白,这种现象是应该批判的。但是对于与这个女生同龄人来说,他们还没有足够的价值取向的判断能力,说不定相反会起到教唆的作用,如果这个教唆作用发生,就是媒体的责任,报纸为发行量,为了吸引眼球,已经背离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什么叫“在中学生中也比较流行”?是不是那些还没有进行网上同居的中学生就落伍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最喜欢模仿。如果中国的初中生都网上同居去了,那怎么得了……
有同事认为,猎奇做秀成为时下不少媒体的法宝,并且现在媒体工作者不肯踏踏实实的做新闻了,一味迎合市场规律,商业价值。以前搞新闻叫事业 现在叫谋生手段了……
要说明的是,本博主不反思考、分析、解决这些问题,但解决的方式,可以请专业工作者讨论,向官方提出解决之道,未必非得通过媒体四处传播吧?
另外,记得2003年前后,大陆各地陆续发生多起校园凶杀案,最后调查得知,原因就是媒体(平面/广电网络)对第一、二前此类事件的全景报道,结果却导致更多心理不健康者的模仿,最后是多个学生的鲜活生命,丧送在无良媒体“发动”起来的凶魔手里。这样的结局,不是很值得媒体及其从业者的反思吗?
公安部负责新闻宣传武和平官员(曾成功解破开封918文物被盗大案)前不久曾指出,有些对刑事案件“回放”、“实录”的节目,确实有很好的收视率,但有些细节已经出格,不仅过多地透露了警方的侦破手段,让潜在的犯罪分子学会规避,更有血腥画面中,甚至是在教潜在犯罪怎么行凶。
在诸如此类的情况下,可以说媒体的社会良知已被抛弃。
北大醉侠孔庆东在《千夫所指》一书自序中说:“媒体杀人,酷于暴君,凶于猛兽,天罗地网,万民称颂。鲁迅的一生,多数精力就是在媒体上跟那些丧失了良知的媒体和‘民意’做斗争的。”
(广州日报 原标题:初二女生网上征“老公” 引文地址: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6-10/18/content_159692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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