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的时候,我匍匐在狭小的桌子上,将一首一首的歌词抄写到离别前的贺卡上.我不认识什么妖艳的男人,甚至不能辨别声音.我只认识那些无比适合离别的文字.
当我写下“路随人茫茫“,写下“垂下眼睛熄了灯“的时候,就开始了哭泣.因为离别第一次那么清楚刺痛,给一个年轻的女孩无尽的眷恋和恐慌.
很久以后,最好的朋友说,似乎这个男人的整个前半生,就是为了那一场周游世界的离别.
然而后来他反悔了.不动声色却轰轰烈烈.
黄耀明有一句词:有太多意中事,太灰暗的时代没有意外;但你却不可思议,却使我惊呆似花再开.
贴切无比.
这是一个沦丧的年代.眼见身边很多嚣张的声音渐渐沉默了下去,甘于平凡了的事故;听见很多的眼光黯淡了下去,被太多的眼泪蒙起了.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仍然用无尽的爱和生命力继续耀眼着.在他们的注视下,你苟且的灵魂居然动弹不得,你睁开了的双眼居然不能闭上,直到被照射得再也看不见别的光明.
飞蛾扑火,并不是可以选择的结果,它生来便有这样的宿命.
喜欢这样的事物,拼却了一生的所有,为只为一瞬的光芒.当然,那仅仅是喜欢,自己并不会如此选择.世人都用不同的姿态生活,上升或者下沉,爱或者不爱,熄灯或者点烟.有人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一直以来,觉得和这个男人最为贴近的并不是同时同域的李碧华,而是那四十年代的孤岛女子.她写沉香屑的炉火,写三十年代的月亮,写兜兜转转的二胡,写苍凉的手势.她用一种“再世人“的体察写都市,也用一种少年的天真去爱然后去解散.无比宽容,也无比倔强.一座沉下去的城,最终成全了她这一抹亮色.
我想,爱玲的确适合鲜亮的颜色,她自己喜欢的潮湿的绿,或者红.
所以,我爱极了那个封面,那么彻底的红,黑白,模糊的脸,但那么清澈的眼.
我以为,天真的男人并不可依靠.而在半生之后,仍然能天真笑出来的男人,深不可测.
果然,他用一个转身,就轻易否决了一场承诺一个年代.声音已经不比当年,容貌中也必须夹杂起了皱纹,连身高都比不上周围叫嚣着的大多数人.然而他用一个微笑,就粉碎掉所有的猜测与斜视.像以前武打片里面的高手一样,无辜看着满地的碎片.然后,飞走.然后,整部戏你都忘不了这个场面.
这个人.
穿高跟鞋穿裙子,扭动身躯,展翅飞翔.众人一声声惊呼,呆立半晌.
大部分人满足于他招摇和卖弄出来的色相.有没有人的眼同样穿透,看得到背后的挣扎与固执?
同在这悲哀的浮世中,倔强生存;同样疼痛,流血,牺牲.经历前的天真只是无知,经历了之后的天真,才震慑得住灵魂.
骄傲只是姿势,风光不过彼岸.
你目光宛转.
我在劫难逃.
ps:都说似水流年,可对我当一秒变成一年那么漫长的沙砾粗粗的磨过我的生命,那年轮分明痛彻心扉,我不知道如何的面对,不知道,时间或许有的时候能磨掉一切,可有时候的我,只想解脱,在一个安静的世界里,我不会去想,想那些怎么也不明白的问题,也不会葛藤般把自己捆绑成自虐的囚,一切都可以变成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