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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4 11:56:35 编辑 删除

浏览 11788 次 | 评论 14 条

公民隐私权非官员专用
作者: 笑蜀 2010-02-03 南方周末


日前深圳发生买卖业主信息的交易,大量业主信息遭泄露。面对社会强烈质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答称,他们有严格保密规定,目前泄露的资料并非出自他们。


业主资料泄露这个铁的事实,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并无从否认。至于到底是不是他们干的,他们的申辩其实并不重要,因为作为当事方,作为最大嫌疑者,其自说自话并不具备任何可信度。有可信度的判断理应来自第三方,确切地说,应来自刑事侦查部门,因为如此大规模地侵犯公民隐私,已经属于明显的刑事犯罪。


但是,谁来启动刑事侦查进程?记忆犹新的是,就在一个月前,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周建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周建平兜售的是“广东省政府官员”通讯录。官员个人信息被兜售,后果很严重。大规模侵犯普通公民隐私,也应该同罪吧?毕竟,法律应对公民一体保护。深圳业主隐私被大规模泄露的恶性事件到底如何发展,公权力能否有效回应,且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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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ozhuo [2010-02-06 10:02:01 PM]

    扯得还挺复杂,查查那些业主住的楼盘,老板都是谁,保证拔出萝卜带出泥,一锅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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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ozhuo [2010-02-06 10:03:28 PM]

    重复一句话:公民不是官员的玩偶。再说,官员不是上级官员的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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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向民主 [2010-02-22 12:52:52 AM]

    欢迎光临 李悔之 的博客----------------凤凰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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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向民主 [2010-02-22 12:53: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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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笑蜀

笑蜀,南方周末高级评论员,曾任《中国改革》杂志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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