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乃至今年我省的农业税取消,村级财务收支矛盾逐步表现出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适应税改的需要,有效缓解村级财务困难,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并有效发挥作用,是一个急需研究和妥善解决的问题。笔者是安徽省第二批选派到村任职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在平时的工作中,深有体会。
一、 取消农业税后,村级财务基本状况
从宣州区水东镇的情况看,取消农业税以后,该镇村级财务状况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是少数村有集体林场等经济实体,村级集体经济相对雄厚,取消农业税所带来的财务减收对其影响不大。如祁梅村、碧山村、前进村,每年山场林业收入少的七、八万,多的十几万,有时达几十万元。二是部分村虽然出现了缺口,但由于交通便利、境内有煤炭、膨润土等矿产资源,外来投资企业较多,每年从企业收取协调费或争取支持等,可以增加一部分收入,从而抵消取消农业税所带来的缺口。如稽亭村、南阳村,村内每家企业每年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向村里赞助。三是大部分村交通不便,无集体山场等自然资源,村内也无企业支撑,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等一切费用都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村级组织运转状况不容乐观。如我所任职的七岭村,初到时,村里连办公场所都没,村小又是D类危房,可想而知困难到什么程度了。
二、 取消农业税后,村级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
1、村干部工资报酬失去了保障。到村任职以来,我深深地感到,村组干部所从事的是一个“出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在民事纠纷调解等农村工作中所起到特殊功能根本无法替代。可以说农村工作离开了村组干部就不可能正常开展,而村组干部长期得不到报酬也不会白干。取消农业税后,坚决杜绝向农民收取乡统筹村提留,村组干部工资依赖村级自身财力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而大多数村没有集体经济来源,村内五保户供养、办公经费等一切费用都在财政转移支付中支出,到年底支付村干部工资时,所剩无几。如我所任职的七岭村,2004年底在职村干部9人(两村合并共有村干部14人,其中有5人因待遇低而外出务工),村内无集体收入,当年财政转移支付45080元,拨款时扣除我村在镇办敬老院五保户供养费9248元,支付村内村支两委换届选举费用16283元,支付落选村干部工资17500元,当选的村支两委4人,剩下的仅有2049元。辛辛苦苦干了一年,每人拿到手只有500元。
2、村民组长补贴也被取消。在税改前,村民组长到乡镇或村里参加会议,一般都有误工补贴,每年年底还有少量的经济补助。但农业税取消后,村民组长的误工补贴和经济补助也随之取消了,造成相当一部分村民组长“撂挑子”,给农村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如我所任职的七岭村,由于村集体经济相当困难,以前利用农业税社会减免政策,每个村民组长安排150元的减免。今年农业税取消了,村民组长也就享受不到150元的减免了。
3、离退职村干部待遇落空。税改前,乡镇和村里根据离任村干部任职时间和贡献,每年从乡统筹村提留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他们予以适当的经济补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乃至今年的农业税取消,离退职村干部待遇落了空。这对离退职村干部生活影响虽然不大,但给他们心里上的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而且还给在职村干部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给农村工作带来了被动。
4、村级债务沉重,村干部处境艰难。近年来,村级债务问题已成为农村问题中的一大焦点、难点。村负债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几十万元,乃至几百万元,不谛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只拦路虎。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一现象的成因也是长期以来多方面的弊端累积而至的,从情理上讲也应该及时还给债主们。债务发生时,一些贫困村里一时拿不出钱来。每年收取税费时债主们就以自己家或亲友家税费抵债。取消农业税后,失去了还债的来源,债主们几乎看不到还债的希望,只好上门逼债,村级债务成了村干部的“心头大患”,他们几乎天天都受到债主登门逼债的恐吓。如我初到任时,七岭小学是D类危房,必须进行危房改造。本着对小学生负责,我们经多方挣取,重建了一所新村小,但也产生了几万元的债务。包工头从完工时起,见到我就要钱,有时毫不客气地对我说,“限你三个月内还我工程款,否则我就封学校的门。”我只有低声下气地说好话的份。
5、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陷入停滞状态。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规定村级兴办公益事业必须通过“一事一议”来解决。“一事一议”作为税改后的新生事物,但是,从调查的情况看,“一事一议”制度实施上的不平衡比较突出。有些地方做得比较好,特别是经济实力比较强,集体能够拿出引导和配套资金、村级干部作风比较过硬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群众比较满意;而另外则有相当一部分村出现了“集中村民难、村民意见难统一、村干部意见有分歧”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因没有经费投入而一拖再拖,陷入停滞状态。如我所任职的七岭村,陈村大桥和代村河堤被洪水冲毁已多年,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无经费投入,“一事一议”制度又难实施,陈村大桥和代村河堤的维修至今没有实施。
6、组织活动难开展,党支部凝聚力减弱。“手中无把米,唤鸡都不理”,如今这句话很多时候都用来形容基层组织的经济实力对其威信与号召力的影响。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乃至今年我省农业税的取消,村级收入大幅度减少,村级经费尽管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但也非常有限,勉强维持日常运转,村级收支矛盾愈显突出。受村级经济状况的束缚,现今农村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减弱了党支部凝聚力和号召力。取消农业税后,财政困境逼迫各地纷纷并村并组,村支两委实行交叉任职,村规模扩大了,但村干部职数大幅度减少,村支两委干部整天被村级事务困扰,没有精力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同时,农业税的取消,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也受到影响,村党组织活动难以开展。
三、 取消农业税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 并村并组,减人减支。“过去我们村干部60%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农村税费征收,现在农业税取消了,让我们工作任务和压力大大减轻,工作起来也轻松多了。”七岭村支部书记王新国说。农业税的取消,村级收入大幅度减少,迫使村级组织减人减支。同时,工作任务的减轻,也为并村并组提供了条件。尊重民意、历史沿革和群众生活习惯,根据区域规模、地理位置、道路交通,防汛抗旱、灌溉水流等因素,整村整组撤并,减少干部和财产分割所起的矛盾和调整的难度。如2004年12月份,原七岭村与复兴村合并为新七岭村,原有村干部14名减少到5人,即支部3人,村委3人(含一名聘用的计生员),村支两委交叉任职1人,减少9人,每人每年按3000元计算,减少开支27000元。村民组由原来30个合并为8个,减少22个,村民组长每人每年按150元计算,减少开支3300元。
2、选派乡镇干部到任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2004年底,宣州区全面开展了并村工作,将原有的340个村合并为181个,2005年6月初,全面启动了选派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含副科级干部)到村任职。 根据农村工作实际,该区要求各乡镇党委首先要确保每个村(含省市区选派干部任职村)选派1名干部担任村综治指导员。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村具体需要,可另行选派干部担任村计生、科技指导员等,具体帮助指导村委会开展某一方面的工作。选派干部是党员的,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书记或副书记;不是党员的,挂任村委员会主任助理,所有选派的243名干部在6月底前全部到村任职。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干部从繁重的税费征收中解脱出来,面临的是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并村并组后,村级规模扩大,村干部又大幅度减少,而随着取消农业税等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村级工作面临着很多新问题、新情况。为减轻村干部负担,增强为农服务力度,可选派乡镇干部到村任职,以加快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3、合理界定村级财务收支,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在严格核定村干部编制和总人数的基础上,调整财政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将村干部和村民组长的报酬列入财政预算,适当提高标准。取消农业税后,贫困村收入受到限制,一方面要积极帮助他们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级收入;另一方面在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要有所倾斜。如各乡镇党委、政府可以设立“村级组织经费专户”,每年从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村级组织经费,或从本级财政中拿出一定资金,根据所辖村的经济状况给予补助,确保贫困村的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各自的财力,拿出一定资金帮助退职村干部和现任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让他们安心工作。
4、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引导农民自愿协商投工投劳。严格区分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与加重农民负担之间的政策界限,对农民直接受益的村组公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在农民自愿、民主协商的前提下,鼓励农民自力更生,办好、管好自己受益的公益事业。利用受益区户主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通过受益农户协商讨论,出工出钱,兴办公益事业;对全村大面积受益的重大事情,需动用全村劳动力或由全体村民出资的,必须通过“一事一议”来解决,并要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5、沉重的村级债务负担不仅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也给村级组织开展工作带来了压力,尤其是目前农民收入趋缓,取消农业税以后,村集体收入更相对减少,解决村级负债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对村级债权债务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分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化解方法。通过清理、核对、调查等方法,把账面反映的以及账面未反映的债权债务情况全面反映出来,并分户逐笔登记。其次,对反映出的债权债务进行分类归总。将对内负债与对外负债分开,即把欠外单位(或个人)借贷和欠村组干部工资、补贴分开;将用于村公益事业、管理费超支及村兴办集体企业的负债分开;将借贷本金与利息分开;将按照正常程序由村集体借贷与村干部擅自借贷分开。最后,分别交村支两委扩大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认,以剔除虚假债务和不合理债务,挤干债务水分。对于债权和债务能够冲抵部分,应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抵消处理。呆账、坏由村委会报乡镇汇总,再由乡镇向有关债权单位申报,按有关政策规定及程序予以核消。对村级不良债务重在化解,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杜绝产生新的不良债务,以免债务雪球越滚越大。因此,在着力化解原债务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控制新债务的发生。要坚持“先还债,后干事”的原则 ,在债务没有化解前,一般不得举债办事。特殊情况下必须按严格程序办理(即必须由村支两委提出举债报告,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填制举债申请表,报乡镇农经站审核,认为确实须举债的,提请乡镇政府审批。经审批后的村级举债申请表作为举债附件入账。村级举债申请表必须列出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以增加资金使用、管理和归还的透明度。村集体企业在经营期间举债,也一律按照此办法执行。否则,一律视为私人借贷,谁借谁还。
6、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应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有效地保证村级党组织有足够有党建活动经费,纠正少数地方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而减少党建活动经费的错误倾向。村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抓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中,统筹规划,组织开展好党组织活动,使支部凝聚党员,党员带动群众。要强化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村干部服务经济的能力,使他们由单纯事务型、管理型的干部转变为业务型、技术型的多面手。要使他们成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人”。利用他们掌握的市场经济知识,指导农村经济工作,优化产业结构,增加集体收入。同时,要使他们成为直接服务农民的行家,做科技致富和执行政策法规的带头人,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走向富裕。这样,不仅能有效地解决“无钱办事”问题,还会取信于民,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