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近閱止庵編的谷林書信集《書簡三疊》,發現自己原來已經不懂得寫信了。不是因為手機短訊和電郵發多了,就再也寫不出一封像樣的信。小時候多少也跟著秋水軒做過練習,也曾喜讀名人信札,認真起來,勉強或能作一兩篇合規矩的信。如今我不懂寫信,只是因為我不再相信「信」這回事了。 看谷林老先生這些公開印成書的私人信件,我深深覺得這才是一封信該有的歸宿。寫一篇準備印給陌生人看的文章,與寫一封只打算給某個特定對象讀的信,基本上沒甚麼不同,都是文字的做作。而文字的做作,我們本來就不該期待讀者相信。同一本書,即便親如母子也會看出兩個版本,作者又怎能盼望他們共同相信自己的意思呢﹖所以,如果要寫信的話,最好一開始就打定主意這是寫給陌生人的,撇除任何關係上的假設。 寫信給苦思的對象,切莫枉費心機,以為一字一句都在赤裸透明地傳送自己的情意。不,文字本身就會背叛你﹔才落在紙上,它的表意功能就立刻喪失了。等到他開啟信封的時候,你的言語(那真是你的嗎﹖)早已冰涼。你不能以為他一定明白,就因為你自以為他是特別的﹔你只能把他當做一個普通的讀者,頂多是個辨析死屍的法醫。 然而「信」這個字,一語雙關,既是信息的通傳,又好像要收信的人必須相信甚麼。例如「草草布復,不盡十一,敬候起居」﹔難道你真要讀信的人覺得這是封「草草布復」的信,又要他準確真誠地感到你的問候嗎﹖ 於是書信這種東西,格外地給加上了一重信念的枷鎖,寫信的累,讀信的也累。倒不如像谷林這樣,把它們都公布出來,無疑是解放。 二 我卻還在寫信,我不管他相不相信我的話,也不管日後回想起來是否連自己也不相信自己所寫,因為我以為至少這是一個信物。 甚麼信物﹖比方說我的手跡。筆跡之外,我總在紙上留下許多汚痕,因為我的手並不乾淨。我抽煙,常常為圖方便就用指頭去壓斗裏的煙灰,紙上不免就黏了些混合手汗的灰色粉屑。我仍然依賴墨水筆,手掌一側因此總是沾到未乾的墨水,又轉印在信紙之上。我想,他一看就知道這是我的信,因為他知道我的手就是這副模樣,髒髒的。 你可以不相信我的信,但是你不能不相信這是我的。一個記號,一件物證。 唸大學的時候,有一天晚上給室友叫醒,原來他要我們幾個人陪他去宿舍外的空地燒信。他找來一個鐵桶,生了火,然後一封封信扔進去。我們不知道他燒信和我們有甚麼關係,大概是為了增加他自己的勇氣和決心,也有可能他以為這麼浪漫的舉動不能沒有觀眾。要命的是每燒一封信,他還要先朗讀一遍。雖然睡眼惺忪神志不清,但是我們都給他逗笑了。我還記得他双睛噙淚,有點生氣地抬頭問我們﹕「笑甚麼﹖有甚麼好笑﹖」結果一陣爆笑,大夥兒樂不可支,紛紛搶著幫他讀信。然後天很快就亮了。 天快亮的時候,我又寫好了一封信。我不知道現在他到底住在甚麼地方,只好胡亂填個地址就寄了出去。這一連串寄到海外的信,就像經過訓練的獵狗,我把手掌湊近牠們的鼻子讓牠們聞個清楚,再拍一拍牠們的頭發令﹕「Go get her!」牠們很乖,箭一般地奔向晦暗的森林,邊跑邊吠,似乎目標在望。然後聲音與身影都漸漸消失在清晨的濃霧之中,沒有一頭回來。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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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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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达豁达再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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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您的文章!祝您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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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很有学问,知道的东西就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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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前世莫非是个女子?文字这么细腻,甚至有点哀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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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裹脚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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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您的文章!很欣赏您的谈吐!很尊敬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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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喜欢看你的文章,不管你是想给自己的,我们的,亦或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