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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2 11:04:40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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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为此,着重准备了一些女性相关的提案,欢迎大家参与讨论,提出宝贵意见.今天<华西都市报>已对相关提案做了报道.具体提案附于后面:

 

                     国家财政买单设未婚妈基金

      2010年03月02日07:20  华西都市报 本报特派记者杨东陈诚阮长安刘云飞北京报道

  

国家财政买单设未婚妈妈基金
张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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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出“实施免费婚检”等建议

  除开“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的提案外,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还提出了“推行全员免费妇检”、“实施免费婚检”、“设立未婚妈妈基金”等建议。

 

  推行全员免费妇检

  资料显示,乳腺癌、宫颈癌排在女性癌症发病前两位。对于这两大女性健康高危“杀手”,我国妇科检查的现状却令人堪忧。调查显示,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的城市女性只占49.69%,有50.31%的城市女性做妇检的时间间隔在一年以上,有的甚至从来没有做过妇科检查。

  张晓梅建议:国家应该出台相关规定,由国家财政出资,对全国育龄女性实行全员100%免费妇检,保证18~35岁女性每年1次妇科检查,35岁以上女性每年2次妇科检查。她认为,国家将每年1~2次基本妇科检查纳入医保免费项目,这虽然会增加国家医保成本,但可以减少绝大部分妇科大病治疗费用。

 

  实施免费婚检

  2003年之前,我国实行强制婚检。2003年10月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检由“必须”改为了“自愿”。婚检政策改变后,自愿婚检的人数急剧减少。由此产生的后果是,每年出生的缺陷婴儿不断增多。正是看到这样的危害,从今年起,四川将婚前医学检查纳入政府买单,对婚前医学检查实行全部免费或者免去50%以上的费用。

  张晓梅建议:国家应实行免费婚检,或者减免部分婚前检查费用。具体可由民政部门出台措施,对农村以及城镇低收入人群提供免费婚检,对其他人群实行半免费婚检。

 

  设立未婚妈妈基金

  未婚妈妈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很多西方国家都设立了未婚妈妈扶助基金,从各个方面对未婚妈妈进行扶助,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张晓梅建议:未婚妈妈基金所需费用可由国家财政部分出资,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也可以经过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通过借款协议的方式暂时垫付,未婚妈妈日后偿还。

 

  将“心理疾病”纳入医保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现代人心理也越来越脆弱,心理亚健康、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等等心理障碍和疾病,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普通人群中,心理障碍问题占3成,我国每年约有28.7万人自杀身亡,其中绝大部分有心理问题。此外因心理问题而导致的身体疾病不在少数。

  心理疾病的治疗,除了医药治疗,更需要的是心理疏导。但由于目前我国心理干预机构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心理咨询、治疗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没有纳入医保,而且咨询费用一般都很高,通常一个疗程下来要好几百、几千元,市民普遍负担不起,直接影响了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患者的就医比例。

  张晓梅建议:相关部门应加紧研究,将心理治疗服务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划拨财政专项经费支持。

 

  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天价幼儿园”在各地层出不穷,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贵的现象日益突出,这表明现阶段幼儿园资源已成为新的稀缺资源。由于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国家对幼教投入不够,幼教从业人员及幼教人才不足,幼儿园收费逐年上涨。在市场利益驱使下,目前我国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在逐步淡化,幼儿教育越来越贵。

  张晓梅建议:适时修订《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从9年延长至13年(包括小班、中班、大班、学前班4年),同时建议制定幼儿教育标准,严格控制幼儿教育乱收费情况,加大对幼儿园的投入和监管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

 

 附加提案链接:

建议国家实行免费定期妇科检查

切实保障妇女健康

 

    女性是生命的摇篮,女性健康值得关注,全社会都应该对其予以关注。

资料显示,“两癌”和妇女生殖道感染成为威胁妇女健康和生命的常见疾病。近年来,我国育龄妇女妇科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其中乳腺癌和宫颈癌位居女性肿瘤发病率的前两位,成为严重危害女性健康的两大主要疾病。其中,乳腺癌位居全球女性癌症发病之首,全世界每年约有150万新增乳腺癌患者,57万人死于乳腺癌。宫颈癌位居女性癌症发病第二位,全世界每年约有46.6万新发病例。在每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已婚育龄女职工的常规妇科检查中,发现约有40%~60%的女性患有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妇科疾病,其中以宫颈疾病、卵巢囊肿、乳腺疾病发病率最高。

    现阶段,女性肿瘤疾病还出现了明显的年轻化趋势,医院接诊的妇科疾病患者年龄最小的为15岁,而在已婚女性的妇检中,50%-60%有不同程度的阴道炎和宫颈炎,如果不及时诊断治疗,由宫颈炎引发为宫颈癌的几率是正常人的7倍。宫颈癌从早期的炎症发展到恶性的癌变需要6~8年的时间,如果定期妇科检查,可以在癌变前检查出来,早期宫颈癌的治愈率可达100%。

    对于这两大女性健康高危“杀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早普查、早普治。据了解,以宫颈癌为例,最初是由宫颈炎发病引起的,如果在宫颈炎这一时期进行阻断,那么宫颈癌的发病率将会大大降低。宫颈炎的治疗费用只需几十元到上百元,宫颈癌的早期治疗费用约1万元――2万元,一旦恶化成晚期宫颈癌,治疗费用则高达10万元以上。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三分之一的癌症可以预防,三分之一的癌症如早期发现可以治愈,三分之一的癌症可以减轻痛苦延长生命,像子宫颈癌、卵巢癌、乳腺癌,还有子宫肌瘤等常见病,通过体检都可以早发现、早治疗,正因为如此,对女性来说,妇检是一道不可少的“护身符”。

    然而,我国妇科检查的现状令人堪忧。绝大多数女性对妇科检查并未给予足够重视。调查显示,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的城市女性只占49.69%,有50.31%的城市女性做妇检的时间间隔在一年以上,有的甚至从来没有做过妇科检查。农村女性由于经济原因和心理障碍,接受过妇科检查的比例更少。

   不少女性对妇检存在着心理障碍,有57.97%的女性对做妇科检查有不同程度的畏惧感,绝大多数女性去医院看病时,往往是已有明显病症或不适感了,结果常常因此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机会,造成不孕不育或生命的代价。

妇女是家庭和社会的基石。女性在家庭中既是妻子又是母亲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她的卫生习惯会影响整个家庭乃至下一代的健康意识,所以女性健康意识的提高对孩子对家庭和社会都有益处。在今年,国际妇女节100周年之际,我们更应该呵护广大妇女的健康。

   为此建议:由国家财政出资,对全国育龄女性实行全员免费妇检,教育鼓励妇女定期进行妇科检查,从源头上遏制恶性疾病对女性健康的侵害。并着重落实以下3方面的工作:

   1、保证18~35岁女性每年1次妇科检查,35岁以上女性每年2次妇科检查。国家将每年1~2次基本妇科检查纳入医保免费项目,虽然会增加国家医保成本,但由此可以减少绝大部分妇科大病治疗费用。

   2、落实妇科检查的宣传工作。倡导由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联合组织妇科检查宣传社区行等活动,宣传定期妇科检查对女性健康的重要性,告知妇科检查流程,打消女性对妇科检查的心理障碍。

   3、开展乡镇妇科普查工作。组织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定期下乡进行妇科检查宣传,并开展对农村妇女的义务妇科普查,对妇科癌症早期病例进行早期干预治疗。

 

                                建议国家实施免费婚检

                              提高人口基本素质

 

     婚前检查是结婚前男女双方必要地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有以下重大意义:

    第一,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通过婚前全面体检,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和疾病,从而达到及早诊断、积极矫治的目的,如在体检中发现有对结婚或生育会产生暂时或永久影响的疾病,可在医生指导下作出对双方和下一代健康都有利的决定和安排。
  第二,有利于优生,提高民族素质。通过家族史的询问,家系的调查,家谱的分析,结合体检所得,医生可对某些遗传缺陷作出明确诊断,并根据其传递规律,推算出“影响下一代优生”的风险程度,从而帮助结婚双方制定婚育决策,以减少或避免不适当的婚配和遗传病儿的出生。

   2003年,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强制婚检。2003年10月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 婚检由“必须”改为了“自愿”。婚检政策改变后,自愿婚检的人数急剧减少,数据显示,北京仅5%, 浙江下降到1.57%, 山西为2.05%, 青海不到1%。由此产生的后果是,每年出生的缺陷婴儿不断增多,广东由2002年的1372/万人上升到2004年的2121/万人。广东残疾儿童的病因产前占41.4%, 北京婚检检出的疾病比为13.62%, 其中以生殖和传染病为主,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为3.49%。这些数字都比强制婚检时高出很多。

    目前,自愿作婚检的人群基本是受教育程度高、收入稳定的少部分城市白领,而城市低收入群体和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则几乎不把婚检列入考虑之列。首先他们没有“婚检”的概念,不懂得婚检的重要性,更不愿意花钱进行这种检测。因此,农村人口的出生缺陷率远远高于城市人口,这些有着遗传性疾病的孩子成为社会发展的重大负担。

    生儿育女不是家庭私事,它和社会安定、人口质量关系重大,不仅影响国家民族的人口素质,且残疾人的生计最终要社会和政府来负担,需要纳税人来承担。

    据了解,从今年起,四川将婚前医学检查纳入政府买单,对婚前医学检查实行全部免费或者免去50%以上的费用。为了提高人口质量,减轻社会负担,建议国家开展婚检重要性的普及教育,减免部分婚前检查费用。为了减轻婚检对困难人群的负担,建议由民政部门出台措施,对农村以及城镇低收入人群提供免费婚检,婚检前出示证明低收入身份的证件,可享受免费婚检。

 

   

建议设立未婚妈妈扶助基金

保障特殊女性群体生存权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西方开放文化的影响,在我国,尤其是一些大城市里,未婚妈妈的数量急剧增加,已经成为社会不可忽视的一个群体。

未婚妈妈是指没有结婚但已经生了小孩的妈妈们。她们有的是自愿的,有的是被欺骗的,有的则是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的。

未婚妈妈们由于年龄普遍偏小,经济自立能力较弱,因此,几乎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她们除了要忍受社会偏见外,经济上的沉重负担使得未婚妈妈举步维艰。

现阶段,尽管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受婚生子女同样的待遇,但由于世俗习惯的影响,未婚妈妈以及其孩子的处境相对艰难,难以得到婚生子女和母亲相同的待遇。尤其是计划生育政策下,未婚生育的孩子很难获得社会的承认,往往沦为黑户,有的未婚妈妈为了摆脱困境,采取错误的遗弃所生子女的方式,即不尊重生命,也危害了社会的和谐。她们和她们的孩子们需要社会更多的理解和关怀。

未婚妈妈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为了解除未婚妈妈的这种困境,很多西方国家都设立了未婚妈妈扶助基金,从各个方面对未婚妈妈进行扶助,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我国,存在的未婚妈妈是一个客观事实,为了帮助这一特殊群体,建议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设立未婚妈妈扶助基金,援助那些面临困境的未婚妈妈。尊重生命,给无辜的孩子平安和希望,让未婚妈妈重新找到生活的希望。
   援助内容应该包括:为没有住处的未婚妈妈提供临时住宿,聘请专业的心理医生为她们做心理辅导,提供婴儿临时寄养、收养信息咨询服务。此外,在争取儿童的合法权益方面,为他们免费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等。
  同时,针对这些未婚妈妈的就业问题,给与必要的帮助,使得她们能自食其力,并抚养孩子健康成长。

基金所需费用应由国家财政部分出资资助,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也可以经过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通过借款协议的方式暂时垫付,未婚妈妈在度过困难后偿还。

 

 

建议将心理咨询和医治纳入医保范畴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工作节奏加快、就业形势严峻,社会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复杂化,现代人的心理也越来越脆弱。心理亚健康、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等等心理障碍和疾病,已越来越多成为一大突显的社会问题。

    据心理专家粗略统计,在普通人群中,心理障碍问题占了普通人群总数的25%—30%;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患者比10年前上升了10倍以上。每年约有28.7万人自杀身亡,除此之外,还有约200万自杀未遂者。在国民死亡原因中,自杀已经排在了第五位。

    据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的统计数据显示,广东每年有2万人自杀身亡,超过1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身亡2万人中,七成为抑郁症患者。而目前广东省的抑郁症患者达200万人。

    深圳每年至少有2000人自杀身亡,已超过交通等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

    从北京市看,近年在医院门诊和一些社会办心理咨询机构,咨询个案快速上升。这其中,情感、婚姻方面的咨询约占60%,工作压力与职业人际关系等约占15%~20%,青春期问题约占10%。

    因心理问题而导致的身体疾病,即心身疾病已不在少数,在内科患者中占到了1/3。消化病、心血管病、癌症等都是典型的心身疾病。在国外,艾滋病也被列为心身疾病。专家介绍,长期情绪不好、精神紧张,会导致人体免疫力降低,胃酸分泌过多,血管紧张度增加,血压升高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由于文化背景不同,语言上与当地人难以沟通,经济上收入较低,社会地位也不高,一些外来人员在生活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调节和治疗,很容易造成行为扭曲。

    另外,有大量的资料证明,我国党政干部和白领阶层由于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与日俱增,缺乏正常的渠道缓解心理压力,心理健康状况存在很多严重问题。如一些暴力、自杀事件都有一些征兆,预先进行心理干预治疗,能够防范和化解很多社会问题。

    心理疾病的治疗,除了医药治疗,更需要的是心理疏导,在抑郁症治疗中,有70%左右是以心理治疗为主。但由于目前我国的心理干预机构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心理咨询、治疗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没有纳入医保,而且咨询费用一般都很高,通常一个疗程下来要好几百、几千元,市民普遍负担不起,直接影响了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患者的就医比例。

 

建议:

一、相关部门应加紧研究将心理治疗服务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可行性,尽早把心理咨询及治疗纳入我市医保范畴,同时获得财政专项经费支持。

二、加强心理咨询行业监管,规范心理咨询及治疗的收费。

三、在综合性医院设立心理咨询科,鼓励和扶持社会资金建设专业心理咨询机构。

四、政府牵头在社区成立心理诊室,定期邀请医院的心理医生或心理咨询师坐诊,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

五、大力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每所学校要设立心理咨询室并至少配备1名专业心理学教师,中小学班主任逐步实现持心理健康培训证上岗。

六、鼓励企业特别是大企业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

 

建议将幼儿教育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畴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育高峰的来临,学龄前儿童数量猛增,加之我国幼儿园建设相对滞后,已经到达承受能力的极限。幼儿园资源已成为新的稀缺少资源,正在成为新时代家庭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生活负担和压力。

    尤其是今年以来,幼儿园入学压力特别严重,因2007年出生的孩子已到了入学年龄,2007年是中国农历的吉祥年份。根据官方统计,北京市出生率在2007年比上一年上涨25%,达到近20年的最高值。

    随着外来人口拥入城市求职谋生,如今在城市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贵是目前我国幼儿教育的一个真实状况:现在全国省会以上城市幼儿园每个月的入托费基本上都是几百上千及至几千元,捐资助学费更是年年看涨。

在部分一线大城市,为了不输在起跑结上,父母们在努力给自己的孩子争取早期竞争优势,稀缺的幼儿园名额正引发创纪录的费用。由于存在严重的供求矛盾,不少幼儿园的入托费用涨价严重。

    仅从四川成都市幼儿园的“建院费”价格就可见其涨价程度:四川音乐学院幼儿园2008年建校费为4800元,2009年初涨到了7800元;成都市第五幼儿园2007年建校费为1800元,2008年为3500元,2009年已到4000元,还必须提前一年预交。

    在广州,读公办幼儿园,一年一个小孩的费用接近万元;读民办幼儿园,或 “中英文幼儿园”,少则一两万,多则三四万。

    在北京,找到每月收费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声誉好的幼儿园几乎不可能。上一个普通的幼儿园赞助费加保育费、学杂费、特长培训费,一年二三万是很平常的现象。一般的私立幼儿园少则三四万,有些打着双语教育、国外师资的幼儿园五六万是平常价,甚至七八万、十几万的天价幼儿园也有较强的市场需求。

    相比之下,由于政府大力补贴,我国最好的大学北大的学费和住宿费每月为700元人民币左右。

    孩子太多,幼儿园太少。“有权的进公办幼儿园,有钱的进私立幼儿园,没钱的进非法幼儿园”已是一种新的社会阶层现象。

    国家对幼教投入不够,幼教从业人员及幼教人才不足,是幼儿园收费逐年上涨的一个原因。以青海省西宁市为例,虽然有各种幼儿园共280所,但公办幼儿园只有6所,在民办幼儿园条件较差、保教工作经验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家长优先选择公办幼儿园,由此导致公办幼儿园生源爆满、班额过大,收费不断攀升。低收入家庭因无力为孩子支付高昂的费用,转而选择小规模、低层次、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这促使低层次民办幼儿园数量大增。这些低层次幼儿园普遍在租赁房屋开办,设备简陋、教育质量不高,有的沿路设置,与酒店、商铺相邻,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随着市场利益的驱使,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在逐步淡化,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公立幼儿园转为民办的趋势。现在全国公办幼儿园逐年减少,取而代之的是个体办、集体办、股份办、外资办等,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里,不少民营资本看好这一块教育市场,多以双语、外资、外教等名义开办幼儿园,更是以“国外月亮比国内圆”的诱导方式,描绘西方的美好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导致幼儿教育乱象丛生。

   事实上,幼儿教育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教育,从国际经验上来看,不少西方发达国家,如德国、美国、英国、日本,已经把学前教育视为民族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纷纷制定详细的教育大纲、标准,政府也编列了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着手推动学前教育免费化的进程。

   同时,世界不同国家介入幼儿教育的类型也不相同。比如,欧洲经合组织国家(OECD)主要是通过公共财政来支持幼儿教育。其中一些国家不论父母就业状况和收入如何,幼儿教育均是免费的;另外一些国家则是采用国家财政支持和根据父母收入交费并行的方式,父母所支付的部分一般不高于费用的30%。

   英国规定,幼儿教育是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招收5--7岁的儿童;法国学前教育是初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学前教育虽然不是强迫的,但采取免费实施,所有2--7 岁的儿童均可就近上幼儿学校;荷兰的幼儿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招收4--6岁的儿童;朝鲜宪法中规定国家对全体儿童实行一年学前义务教育;日本政府已计划将幼儿教育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范围,9年制义务教育将会被延长到10年至11年。

    而从我国教育现状来看,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不能纳入国家财政统筹,政策上也没有优惠,经费投入少之又少。这不但导致学前教育收费成为法规无法监控的空白盲点,而且学前教育的内容、方式等都处于散乱状态,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难以保证幼儿教育的质量。

    幼儿教育是成人教育的基础,是最前沿的教育,直接影响到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是关乎儿童养成、人生成长的重要阶段:人的早期经验,对人的行为习惯、认知风格、个性特征等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幼儿教育同样也是国家教育的基础部分。不应在义务教育覆盖范围之外。

   因此,为了提高我国国民的基本素质,提高国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保障国民教育的延续性,建议适时修订《义务教育法》,政府加大对幼儿教育的财政支持,将学前教育适度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将义务教育从9年延长至13年(包括小班、中班、大班、学前班4年),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规范幼儿教育标准,严格控制幼儿教育乱收费情况,加大对幼儿园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教育从孩子抓起,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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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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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梅,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曾进修美国加州大学。 现任《中国美容时尚报》社长兼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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