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般的买卖纠纷,或许,很多的普通消费者首先会想到我们《消费权益者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消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结合每年的315活动,已经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深入到每一个消费者的意识中。
随着社会的日渐发展,及商业形式跟消费形式的变化,很多买卖已经脱离了传统的形式,例如,网购。在如今的社会,网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例如淘宝网等网络商业购物平台已经将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产品搬到网络,运用现代的网络技术达成买卖双方的交易。而人们随着环境跟社会意识的变化,也促进了网络购物的兴起。
如今,网购不仅可以使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实惠的商品及服务,也大大节省了时间,像淘宝网为春节推出的年货街,就集中了应节的消费品,极大方便了消费者的选购。
但是,消费者在任何卖场购物时,都必然或多或少的产生一些交易纠纷。比如买回去之后发现商品有瑕疵,比如在购物时,旁边有托儿,说这个商品如何如何好,但是最后买回去发现商品根本就没那么好,甚至是次品、残品等。
在购物时,如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呢,不管政府做了哪些条文规定,但是,在实际消费中,消费者一旦购买了产品,就少有能退回或者赔偿的。
这个问题,在网络中也是存在的。在网络中,如何保障网购者的消费权益,这个问题,全国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网一直在不断的努力,并付诸行动。他们站在第三方身份,为买家和卖家调节了很多购物纠纷,同时,在卖家不同意退货等情况下,淘宝网还先行赔付给买家。这使得其交易额不断上升,受到信赖的程度,可想而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踏入网购大军中。
昨天,淘宝网称,针对2009年淘宝网上出现的消费者购买3G无线上网卡时遭遇网购陷阱、某些不法分子诈骗消费者的情况,出于维护消费者利益考虑,受害消费者即日起可向淘宝网提供相应证据,淘宝网将破例予以额外的经济补偿。
有上网卡稍经验的消费者应当知道,3G上网卡,是没有包年不限时的。而且,也不可能有包月不限时的。这些诈骗团伙就是钻了这些上当受骗人的心理,贪图便宜。
这些贪图便宜的消费者,在不了解相关常识的基础上,上当受骗。虽然这些骗人的人,部分已经受到刑事处罚,但是淘宝网为了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考虑,对这些受骗的人,予以全额补偿处理。
面对消费欺诈等所造成的消费者的损失,在现实交易中的经营者都难以做到全额补偿消费者的保障。但淘宝网已经率先推出这一举措,证明其已经建立全面超越线下商业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难怪淘宝新一轮的消费者保护口号能够气昂昂地喊出“你敢买,我敢赔”,这既是对消费者的承诺,也是对传统商业逻辑的宣战。
可以这样说,此次淘宝为消费者的受欺诈损失予以补偿,不仅在国内电子商务领域首开先河,显示了其作为行业领导者实实在在重视用户和消费者,将“保护淘宝消费者”的口号一步步的付诸实际。更深一层的意义在于:淘宝网已经现代商业中消费者无过的理念,即“顾客就是上帝”普及到虚拟的网络商业中,为广大的淘宝消费者提供了确实的消费无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