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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5 11:13:29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社会关注(原创) | 浏览 10719 次 | 评论 55 条

 

                           (漫画据《新漫网》)

过去两年,多起农民被指“敲诈”政府案,在河北沧州不断上演。至少4名农民因到北京反映诉求被认定敲诈法院或政府而获刑。被指敲诈之前,这些涉案人都因个体遭遇的事情,到各部门投诉。他们的家人称有关部门设套后抓人,相关政府部门称,这些涉案人长期在外反映问题,行为过激。去年11月,沧州南皮县的两起“敲诈政府”案在河北省高检关注后撤销。

                      ——据《新京报》

最近几年河北沧州地区冒出了一些胆大妄为的“刁民”,他们居然不把当地政府和法院放在眼里,不断进京上访,让咱们沧州的某些父母官颜面尽失,朗朗乾坤,于是义愤填膺的法官大人把惊堂木重重一拍,一声断喝:“大胆刁民,竟然敲诈到本府头上来了,姑且念在你们没有前科的份上从轻发落,只判处你们缓刑,只要你们写一张悔过书就可以回家了,如果以后老老实实地过日子还发给你们一定的经济补偿,你们服不服?”

说完后他斜视着堂下几个面容憔悴、衣冠不整的“刁民”,本以为他们会“噗通”一声跪下,齐声叩谢他这个青天大老爷的“法外开恩”,谁料想他想象中的场景并没有出现,“我不服,我没罪!”“快把我们当庭无罪释放!”下面的几个“刁民”不识好歹地嚷嚷着,这下可把法官大人的鼻子都气歪了,只见他把脸一沉:“好你个大胆刁民!我对于你们已经够仁至义尽了,可你们偏偏给钱不要钱,给脸不要脸,不到黄河心不死,来人啊,把这几个不识趣的东西统统打入大牢,罚他们面壁思过几年,看他们还老实不老实,闹事不闹事!”于是上来几个衙役,不由分说,把几个大喊冤枉的“刁民”拖进大牢之中,此时法官大人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以上几段根据真实案件加想象改编而成)

倘若这真是一帮“刁民”,真的胆敢“敲诈政府”,法官此举正是令人拍手称快,把这帮利令智昏的“刁民”打入大牢,就是判个十年八年也一点不冤,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先来看一看我国的法律是如果断定“敲诈勒索罪”的,我国刑法第274条判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些沧州农民如果真的是犯了“敲诈勒索罪”,那就一定有对“被害人”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了,而“敲诈政府”这种提法本身就令人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实施“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敲诈的对象“被害人”显然是指个体,而政府却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如何能成为被敲诈的“被害人”?再看看这些沧州农民被定为“敲诈政府罪“的理由,居然是缘起“进京上访”,难道进京上访=敲诈勒索?二者之间本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情,却为何硬要捆绑在一起?难道整日里与法律打交道的法官大人还会弄错?正当我们对此感到迷惑不解时,有一个人站出来“澄清事实”来了,他就是处理过其中一个“敲诈政府”案的沧县政法委副书记曹庆山。他矢口否认判定“敲诈勒索罪”与进京上访有关,他再三强调说“不是因她四处投诉就要控制她,而是她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

这位曹书记口中的“她”正是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银子旺村村民陈同梅,她的行为是否真如曹书记所说已“涉嫌敲诈勒索”?据《新京报》报道,陈同梅2000年与丈夫离婚。陈同梅认为“法院对财产分割等判决不公,并且执行不力”,从2006年起四处投诉,银子旺村委委员陈同茂在证词中说:“20084月下旬,司法所长林绍等人来我家,委托我做陈同梅的工作,说政府愿意出部分钱,只要不超过10万,让她别上访了。而他到陈同梅家得到的答复是:我不要钱,只要求法院把以前的案子审理清楚,该执行的执行上来。”陈同梅被抓后,其父亲和弟弟被叫到乡政府两次,陈同梅的弟弟陈同德告诉记者:他们说必须认罪,如果答应不上访,可以轻判,还问我们想要多少钱。陈同梅一直坚称自己无罪,而陈同茂等三个证明陈同梅不要钱只要公道的证人证言未被采信,2009731日,泊头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同梅有期徒刑5年。

这就是陈同梅被判以“敲诈勒索罪”的经过,整个案子疑点重重,令人蹊跷之处比比皆是,比如明明是乡政府自己提出“政府愿意出部分钱,只要不超过10万,让她别上访了”,在她被抓后乡政府还又特意找到她父亲和弟弟,告诉他们“如果答应不上访,可以轻判,还问我们想要多少钱。怎么到头来反成了陈同梅“敲诈政府”了?而陈同梅的要求是:我不要钱,只要求法院把以前的案子审理清楚,该执行的执行上来。”陈同梅维护的是自己的合法权利,合情合理,不但陈同梅坚信自己无罪,我们旁人至今看得也是一头雾水,不知她究竟是如何触犯了“敲诈勒索”这条法律的?而更令人困惑的是,三个证明陈同梅不要钱只要公道的证人证言一个也未被法院采信,难道他们做的都是伪证?法院后来在判决书中说:上列证言材料系辩护人庭后提交的,且被告人陈同梅及其辩护人陈同德不同意质证,该证言材料不能作为本案的依据。但根据陈同德及证人陈同茂等人讲,“开庭当天,法院大门被锁,他们根本无法进入法庭作证”。法院断案的依据不是重在证据吗,而此案中明明有证人证言法院却不予采信,还搬出种种借口加以搪塞,怎么能判得让人心服口服呢?

就在上个月的27日,我们敬爱的温家宝总理在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时曾经动情地说:“看到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常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当一个人为多数人信任的时候,他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他已经是‘公共财产’,属于人民了。”温总理心系民众,情系苍生,他风尘仆仆,废寝忘食,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日夜操劳,如果各地的官员们都能以温总理为榜样,本着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何愁困扰人民群众的棘手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温总理看到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再看看如今为沧州人民所信任的某些父母官们和法官大人们,当人民群众遇到了棘手问题时,他们非但没有像温总理那样“仰而思之”,反而高高在上,“俯视”众生,对于摆在面前的百姓的棘手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俨然一副官老爷的派头,甚至为了自己的所谓颜面而罗织“莫须有”的罪名,把一个个进京上访的沧州农民以“敲诈政府”罪扔进大牢,比起温总理崇高的思想境界,这些人的行为又是何其猥琐,何其低下!

从沧州地区的所谓“敲诈政府”案中所暴露的是某些官员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官本位”思想流毒,而中了这种“流毒”的官员一切为了自己的利益,完全不顾人民的利益,为此不惜以权代法,以势压人,不惜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果任此思想流毒滋生泛滥下去,恐怕类似的丑剧、悲剧还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令人感到些许欣慰的是,“去年11月,沧州南皮县的两起‘敲诈政府’案在河北省高检关注后撤销”,由此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正义的力量!我们希望河北省高检及相关部门能够顺应民意,彻查诸如“敲诈政府”之类的相关案件,还所有蒙受不白之冤的沧州农民一个公道,同时还应好好查一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渎职枉法的行为,一经查出必严惩不贷,还法律以公正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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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卧龙岗 [2010-03-05 12:29:01 PM]

    如能有选举,我推荐你当人 大 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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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谷幽兰 [2010-03-05 12:34:36 PM]

    卧龙岗 [2010-03-05 12:29:01 PM] 如能有选举,我推荐你当人 大 代 表! ----------呵呵,偶也推荐欣欣!欣欣虽为一女性,却胸怀大志向,正直敢言!你当了代表不管说的话管有不,相信你至少会代表民众的声音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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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谷幽兰 [2010-03-05 12:38:12 PM]

    进京上访=敲诈政府?-------------嘿嘿,现在新一代的“刁民”们,有知识有文化懂法律的多了,政府真的要多作为,否则纠纷不断,“刁民”们日子不好过,父母官也会更加头疼的,所以,还是多为民办点实事正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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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谷幽兰 [2010-03-05 12:40:59 PM]

    整个案子疑点重重,令人蹊跷之处比比皆是,比如明明是乡政府自己提出“政府愿意出部分钱,只要不超过10万,让她别上访了”,在她被抓后乡政府还又特意找到她父亲和弟弟,告诉他们“如果答应不上访,可以轻判,还问我们想要多少钱。”怎么到头来反成了陈同梅“敲诈政府”了?而陈同梅的要求是:“我不要钱,只要求法院把以前的案子审理清楚,该执行的执行上来。”陈同梅维护的是自己的合法权利,合情合理,不但陈同梅坚信自己无罪,我们旁人至今看得也是一头雾水,不知她究竟是如何触犯了“敲诈勒索”这条法律的?而更令人困惑的是,三个证明陈同梅“不要钱只要公道”的证人证言一个也未被法院采信,难道他们做的都是伪证?法院后来在判决书中说:“上列证言材料系辩护人庭后提交的,且被告人陈同梅及其辩护人陈同德不同意质证,该证言材料不能作为本案的依据。”但根据陈同德及证人陈同茂等人讲,“开庭当天,法院大门被锁,他们根本无法进入法庭作证”。法院断案的依据不是重在证据吗,而此案中明明有证人证言法院却不予采信,还搬出种种借口加以搪塞,怎么能判得让人心服口服呢? -------------在中国,权大于法的情况,尤其在县,乡这一级还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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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谷幽兰 [2010-03-05 12:44:12 PM]

    对南北方的情况都熟悉一些,北方跟相对经济发达的南方相比,官场习气更加浓厚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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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贫乐 [2010-03-05 03:34:06 PM]

    哈哈,表妹开始写评书了,先坐下占给位置,等会回来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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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草手庶话 [2010-03-05 03:57:53 PM]

    河北沧州地区冒出了一些胆大妄为的“刁民”,他们居然不把当地政府和法院放在眼里,不断进京上访,让咱们沧州的某些父母官颜面尽失——大胆刁民,放着好好的人民不做,你还真当咱是你的仆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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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太愚昧 [2010-03-05 03:59:05 PM]

    好,云木,一篇很好的时评文章,看来云木文章确也多面只才。实际上你只要稍稍留意,社会问题复杂丛生,方面多多,是我们网络写手很好的教材,也确可从某个方面推动着我们这个社会在法律体系的完备方面起到一个正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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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贫乐 [2010-03-05 04:01:03 PM]

    这样的事情屡听不鲜,层出不穷。各地政府为了面子,为了官帽可以不惜一切手段进行所谓的治理。尤其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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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贫乐 [2010-03-05 04:02:16 PM]

    表妹近日连连写檄文弘扬法律,佩服,像表妹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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