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范燕琼女儿和林洪楠律师电话,他们告诉我说,范燕琼辩护人姜之福律师在3月5日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范燕琼。范燕琼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现在还面临着瘫痪的危险。
取 保 候 审 申 请 书
申请人:林静怡,系被告人范燕琼之女。
联系方式:南平市------
辩护人: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姜运福
申请事项:对被告人范燕琼申请取保候审,以便在外就医。
申请理由:访民、网民范燕琼女士因严晓玲之死“一纸代书”涉嫌诬告陷害一案,侦查阶段,辩方出具了四份《法律意见书》。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10月15日将该案提起公诉。贵院同年11月11日公开开庭。至今还未作出判决,已超审限。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一再强调:绝不能搞悬案、疑案,拖延不决,迟迟不判。
辩方律师于2009年7月27日——至2010年3月4日,先后八次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和福建省建新医院会见范燕琼。我们在会见时范不能行走,是用手推车或由同监房人背出;2009年11月11日,马尾区法院开庭时,范是坐着轮椅,吸着氧气并输液,参加了庭审;2010年3月4日会见时,范燕琼诉说她脑动脉炎复发导致下肢至今不能行走,现右臂也麻木(根据福建省立医院病历记载,范燕琼曾因多发性动脉炎,肾性高血压等在福建省立医院动过手术)。
辩护律师和范燕琼女儿先后于2009年7月28日、8月28日,9月10日,12月29日提出对范燕琼变更强制措施、保外就医的申请。均以取保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不予取保候审。
今正值“三·八”妇女节百年之际,我们根据范燕琼的病情,再次提出取保申请,以便在外就医,请予依法批准。
此致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林静怡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律师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姜运福律师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