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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8 16:33:17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福建网民“诽-诬-诽”案 | 浏览 981 次 | 评论 1 条

接到范燕琼女儿和林洪楠律师电话,他们告诉我说,范燕琼辩护人姜之福律师在3月5日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范燕琼。范燕琼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现在还面临着瘫痪的危险。

     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就范燕琼健康状况问题,也向上级机关提出了保外就医的要求,但是上级机关始终不予以批准。

     且不说这是一起诬告陷害案,就算是一起杀人案件,在被告人病情严重时也要保外就医。如今范燕琼重病在身,将她取保候审了,对社会到底还会构成危险呢?律师和家属一而再,再而三的申请取保候审就医,上级机关就是不予以批准。如果范燕琼“猝死”在了看守所,这些官员们就构成了玩忽职守罪。办理这起案件的司法机关,连基本的人道主义都不讲了。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出于同情之心,帮助死去女儿的林秀英向社会“呐喊”了几声,这还谈不上是什么真正的监督,但福建省有关领导竟然大动肝火,上纲上线使用刑法手段来惩治。设想一下,如民众真的要监督他们执政行为了,哪更不是要置人于死地吗?

     希望媒体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采访福建代表团的官员代表们。

     附1:

 

申请人:林静怡,系被告人范燕琼之女。

联系方式:南平市------

辩护人: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姜运福

申请事项:对被告人范燕琼申请取保候审,以便在外就医。

申请理由:访民、网民范燕琼女士因严晓玲之死“一纸代书”涉嫌诬告陷害一案,侦查阶段,辩方出具了四份《法律意见书》。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10月15日将该案提起公诉。贵院同年11月11日公开开庭。至今还未作出判决,已超审限。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一再强调:绝不能搞悬案、疑案,拖延不决,迟迟不判。

辩方律师于2009年7月27日——至2010年3月4日,先后八次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和福建省建新医院会见范燕琼。我们在会见时范不能行走,是用手推车或由同监房人背出;2009年11月11日,马尾区法院开庭时,范是坐着轮椅,吸着氧气并输液,参加了庭审;2010年3月4日会见时,范燕琼诉说她脑动脉炎复发导致下肢至今不能行走,现右臂也麻木(根据福建省立医院病历记载,范燕琼曾因多发性动脉炎,肾性高血压等在福建省立医院动过手术)。

辩护律师和范燕琼女儿先后于2009年7月28日、8月28日,9月10日,12月29日提出对范燕琼变更强制措施、保外就医的申请。均以取保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不予取保候审。

今正值“三·八”妇女节百年之际,我们根据范燕琼的病情,再次提出取保申请,以便在外就医,请予依法批准。 

此致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林静怡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律师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姜运福律师

2010年3月8日

附2:人民网福建网民范燕琼病情加重,律师第五次提出取保候审(可点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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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百川 [2010-03-09 01:41:04 PM]

    小心发生躲猫猫!!!!小心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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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

liu6465@gmail.com 用博客行使公民权利。获2008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最佳中文博客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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