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中之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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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08:56:19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井中看时事 | 浏览 4751 次 | 评论 5 条

 修正后的《选举法》,希望你别沦落成尴尬

                                             /井中之蛙

 

  当前,酝酿已久的选举法修正案正在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这部全国人民群众期待已久、国内外普遍关注的新选举法引起了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中的热议,也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议论高潮。
       
这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中有很多地方值得研究,例如修正案中明确了要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进一步明确基层代表的含义,确保有适量基层代表,逐步提高妇女代表比例;增设“选举机构”专章规定,禁止同时两地担任代表,乡镇代表总名额上限增加;增强候选人“透明度”,明确秘密写票制度防贿选。这些内容都是我们对现有选举法进行的修正。这次修正案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即所谓的“同票同权”这一条款,堪称为本次修正案中最大的亮点,这个条款将从法律上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体现人人平等。

  因此,社会上普遍认为,此次选举法修正案如获通过,将体现了我国民主进程的进步,体现了我国人权的进步,书写了中国纵向民主的新起点;也意味着我国的民主法制更加健全和完善;意味着广大农民在我国人大立法、政府政策制定层面,将掌握更多话语权,在农民医疗、教育、住房改革、新农村建设等在内的民生问题将会有更多的建议权和发言权;意味着广大农村群众的选举权和话语权进一步提高,从而带动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社会文化权利的提高,可以全面体现社会进步,并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意味着我国社会更加平等公平,包括选民个体之间平等、地区之间平等、民族之间平等。农村选民平等参与到中国民主政治生活当中,依法行使对人大代表和人大任免的其他官员的监督罢免权,监督政府官员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利于加大对公权力的监督。农民的权利和利益将得到保护,更好更快的促进社会公平。

  这次的选举法修正案如获通过,的确是大快人心、普天同庆的喜事。可是,我们也不得不理智地思考和分析通过之后能否真正达到社会普遍寄予的期望,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由于我国各项法律事实上的贯彻落实情况不尽人意,而且由来已久,象征化、空洞化的法律也非止一部,因此我们有理由担心此次修正后的《选举法》的未来前途。

  就我本人来说,对于此次修正案中的“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即所谓的“同票同权”这一条款的未来贯彻落实情况就非常的担心,甚至是怀疑,尽管我非常赞同,也非常期盼。
  《选举法》在此次提请审议之前,已经经过了四次修正,其中某些基本条款的真实落实情况根本就没有到位,或者并没有依法操作,为了控制文章篇幅和节省读者时间,这里就只针对该法中的城乡代表名额差距发表一点简略的看法

  2004年10月27日第四次修正后的《选举法》第二章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第三章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依据这两条,不管是地方人大代表名额还是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农村代表与城市代表之间的比例为14,也就是说,在人口基数相同的情况下,城市代表的数量是农村代表数量的4倍,而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大致是80%左右的水平,也就是说农村人口数量大致也是城市人口数量的4倍,由此算来,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农村代表与城市代表的数量对比应该是基本差不多的,可事实上是如此吗?答案谁都知道是否定的,不信趁这时候去问问正在人民大会堂开会的那些代表们,看看有几位是农村的,我相信得到的结果将会是个低得非常让人吃惊的数字。

  我井中之蛙并不是认为以上14的规定不合理,反而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切合实际、非常科学的法律条款。假设真正按照这规定选举人大代表,城市代表与农村代表的数量旗鼓相当,那么这绝对是一个非常理想的局面,别说是现在,就算是100年甚至是100010000年之后,这样的局面都将是非常合理、非常合乎实际、也是非常科学的。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农村代表少得可怜,自然,在代表大会上几乎就不可能听到来自农村的声音,因此也就引起了社会上的不满,也引来了指责和攻击,也就产生了第五次修正《选举法》的提案。

 “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既所谓的“同票同权”,意思也就是说今后要按照11而不是14的规定来选举城市和农村的人大代表,也就是说,今后农村代表的数量将会是城市代表数量的4倍,农村代表将彻底占据人民大会堂的发言席,这对广大农民兄弟来说的确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他们忍辱负重的日子即将过去,扬眉吐气的时刻即将到来,中国将迎来一个9亿农民翻身做主人的新时代。未来真的会这样吗?这是不是太超前了点?这有可能吗?你不觉得滑稽、不觉得荒诞吗?

   14的馅饼都还没有吃到,现在又抛出11的肉骨头,这不是开玩笑?不是愚弄人吗?稍微有点头脑的人会相信吗?

  第五次修正案仍在审议当中,现在断言通过还早了几天,我井中之蛙不敢也没兴趣作此预测,只是觉得以这样的高度,这样的规模来审议这样的超前修正案,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的感受,反正我觉得这样的审议有点作秀的嫌疑,有点被糊弄的感觉。

  假设此修正案到时候真的获得了通过,那我井中之蛙就想问问那些审议、表决、还有签署正式发布的人了:你们真的打算贯彻落实你们刚刚通过的这部法律吗?是不打折扣不掺水分的吗?你们真的打算让9亿农民当家,做国家主人吗?如果是真的,你们有没想象过真正贯彻落实后是什么情况吗?你们已经做好了召开由80%农民代表参加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准备了吗?你们真的已经做好了应付(仅此而已,别的不谈)他们各种各样的建议和意见的准备了吗?如果这些问题是肯定的,那你们做好了相应的大致可以预计的政策调整规划了吗?如果做好了(哪怕是一部分)的话,能不能在这部法律还没有通过或是还没有正式签署发布之前公开一点点让我们瞧瞧?如果这些答案都是否定的,那你们为什么还要起草、审议、通过和签署这部法律呢?这样的法律有效力和威信吗?这样的法律不尴尬吗?这样尴尬的法律对你们还有我们有意义吗?中国需要这样的尴尬法律吗?中国这样的尴尬法律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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