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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近关于批准中山大学一个同性恋社团的看法

发表于 2006-11-14 11:03:00 类别:爱情

       日前在各大报纸,各大网站中频频出现的"批准同性恋"几个字...昨天更在网易的网站看到某知名人士对如此的批准,更是说是社会的进步!

        如此的批准是不是代表着同性恋有着可能可以自由恋爱了,可以自由结婚了,这就是所谓的社会的进步吗?

        不要跟我说以前"梁祝"啊什么的,不是也是有点类似于吗?这样说的人简直是无皙之谈,我想问下最后的梁祝的爱情是男跟女?还是男跟男?

       中国自古以来便是一个传统的国家,对性有着保守的程度...为什么偏偏要去学习西方这些同性呢?而且现在哪些西方国家又有认同同性是合法性呢?没有是吧?就算有...中国在这方面为什么要去学习西方呢?传统的爱情是神圣与纯洁的...亚当与夏娃的出现是什么?难道有着"亚当跟亚当""夏娃跟夏娃"吗?

       认同这个观点的人?是不是就是同性者呢?爱情的真谛又是什么呢?如果说这是一个社会的进步,那是不是以前真正的爱情就不是社会的进步呢?现在是提倡自由,但是自由到如此的程度,是不是说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全世界百分几的人会同意这种看法?少数?多数?还是零?还是你们这些所谓的社会的进步的同性者在建立起一种威信...可笑,可叹,可悲,堂堂的一个爱情主义会变成同性!!!

        我只能说爱情是永恒的,爱情是异性的空间,我不提倡造成同性,这样对以后的社会发展有着阻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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