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三月十七号,也就是昨天的周三下午三点多为改房票动迁赶时间,本寻思到抚顺东洲民政局能开来一纸文书证明的,可当我拿着传真来的资料走到靠东面第一个窗口问那戴眼镜的女办事员,开婚姻证明时,她说:“你这个证明不能给你开的,你这不是盖的红戳,是复印件,我看不清,必须是原件,要不我不能给你开。”我说:“这是从公局传真来的,就是这个就是原件,他们都用这个的,咋到这就不能用了呢?”她说:“这不是原件,不是原件就不你给开。”我是站在被她呛白的,是怎么说,就是不给你开。我叫她给呛白的,真是让她这一杠子头给闷出门外头去了,这把我气的,连上搭车又返回家看有没有别的红色印章资料的没有,还是没有。一看时间快下午四点了,没办法,只改明天上民政局拿二十块钱再开了。等到第二天早上到白楼一说开这个带红印章的单子时,公安局的说这不给开,去公证处吧,他们就给你了。可我到公证处也没给开,还的我拿的这原单子,公证员给盖个兰色印章,才算又到民政局,没到东面那女窗办的,而是走到西面那不挂眼镜的那女的给开的。这真是没眼镜的女太度好,脸好看,事好办,那有眼镜的是太度恶,脸难看,事难办。这当今都什么年代了?而是现代化高料枝年代了,是快速自机械动化传递信息的年代了,可不是仃留在过去没自动化邮信的年代的,一点事得拖着你跑上二年的,你可是国设属部门专门为民办事机构的,而不私立不给办事抠民机构的。这是为办事民政部门的,咋能随便用这类的没人味的,光呛白人的、看不清资料的人来办事呢,啊?用东北话讲:她咋那么差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