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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1 16:31:37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评论(三农除外) | 浏览 2827 次 | 评论 2 条

媒体监督使弱者赢得尊严(江都约稿)

          洪巧俊

安徽宣城警方的“错抓抓”事件,终于划上了句号。警方不仅登门向南昌市的受害者王梅母女及家属道歉,母女俩还获得了赔偿6万元。

应该说,王梅母女还算是幸运的。这样说是她们母女俩虽然错抓了8天,但毕竟很快就洗刷了冤情,并获得了赔偿和尊严。尽管她们精神上受到极大的创伤,但还是安然地回到了家,没有碰到“躲猫猫”、“喝水死”这样的事,没有碰到就是不幸中的万幸。

从安徽警方“抓错人很正常”,也就可以看出警方“错抓抓”事件为什么会那样多的原因。2003年,因为与犯罪嫌疑人同名同姓,南昌市出租车司机刘祖强被错列为网上逃犯,三个月内两次遭受派出所错捕2003年,因为自己的身份证与杭州警方网上通缉犯所用的身份证姓名、号码相同,大庆市居民秦翔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两次被成都警方、大庆警方捉了又放;2008年,武汉人徐建峰从未去过温州,竟被错当成温州一起入室抢劫案的嫌犯,被警方关押3天;2009年,上海警方网上通缉令有错,导致重庆警方抓错人…… 在他们看来,“抓错人()很正常”的事。可以说,这是推卸责任的话。

尽管如此,我还是表扬一下宣城警方的知错就改,登受害者门道歉,提出按法律程序进行赔偿的做法。也许有人会说,如果没有媒体的追踪监督,会有这样好的结局吗?当然,《江南都市报》等媒体的监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如果人家警方“错抓抓”之后,就是知错不改呢?《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曾刊登过《穿得差也有罪吗?》,报道了广东省江门警方错抓人事件,人家就是不回应,不道歉,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这样的例子并不少。

有错不改,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只能说明江门警方的傲慢,这种傲慢,漠视的是公民的尊严和权利,损害的是政府形象。温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答中外记者问时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他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还说,要让人民更幸福,更有尊严地活着。如果警方抓错了人,还不去纠正,这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如果警方可以抓错人,还不道谦、不赔偿,人们就会生活在恐惧之中,这还有什么幸福和尊严?

舆论监督是减少官僚主义的一剂良药,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社会更需要舆论监督,尤其是现在我们正在走向构建和谐社会这么一个阶段。要让弱者赢得尊严,媒体还需要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如王梅所说的:“如果没有江南都市报的贴心维权,没有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援助,事件很难得到圆满解决,是你们让我们获得了尊严。”对于王梅母女的错抓事件,《江南都市报》是追踪采访,有不解决不罢休的精神,值得一提的是,媒体在穷追不舍的同时,与律师互动,用法律来帮助受害者维权,双管齐下,赢得时间。因此可见,要让人民更幸福,更有尊严地活着,舆论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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