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是说,记者不需要道歉?
郭恒忠
在这次“两会”上,湖北省长李鸿忠又成了一折子戏的主角,因为所谓的误会,他“拿走”了《京华时报》女记者的录音笔,成为媒体炒作的大料。对此,李大人觉得不涉及道歉问题。对此,有人义愤填膺,认为妨碍记者采访,应该有个认错的说法。
其实,持此观点的人多少显得有些幼稚,省长是不会有错的,从他接受《新快报》特派记者的采访来看,所谓的误会是由记者引起的,他所谓的不涉及道歉问题指的不是省长大人,而是他宽容记者不用道歉。
按照规矩,采访“两会”的记者事先要报名,由大会新闻中心颁发采访证,以ABC分三六九等,且用不同的颜色明显区分。我猜测,《京华时报》女记者充其量是个C证,听会只能呆在大会堂的二楼。
照我二十几年的办报经验,“两会”也是各路诸侯亮相的戏台,要在哪家媒体登台,均由各地宣传部门预先敲定,比如在中央电视台亮相,在中央广播电台出声,在《人民日报》留名,除去他们自己主管的党报,对于那些都市媒体和地方媒体,基本态度是不屑一顾的。即便是有专访见诸报端,也是地方宣传部门有选择的。像采访省长这么大的官员,《京华时报》是断然入不了流的——这从那位女记者支支吾吾的回答中,也佐证了这一怪相。
女记者贸然采访,省长大人细问出身也在情理之中。只是,记者有采访证,省长大人怎么就视而不见呢?退一步讲,即便她是其他单位的,不是记者,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程序处理,省长大人屈尊“拿走”了人家的录音笔,任何解释似乎不能自圆其说。在他言谈中,让人窥见了官员骨子里所谓大老爷的尊严,不容置疑的霸道作风,和无视他人尊严的市侩习气。
记者,不论大小媒体的,他都代表民众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民代”,应该说他是代表民众利益的,是民众的传声筒。作为官员,他们自称“人民的勤务员”,其为官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也应该是为民众谋取福祉的,有义务接受民众的监督。作为“民代”的官员,更有责任和义务,无条件接受媒体的监督,且通过媒体让普通老百姓了解他在做什么。而不是像李大人那样,处处摆出官老爷的架式。不说也就罢了,谅不至于火气还那样的大,自己赤膊上阵,有失官老爷的体统。
因我没有看到李大人的道歉,所以有此浅见:在他的骨子里,官员,特别是像他那样级别和地位的官员,是从来不会犯错的。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