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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4 21:11:39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新闻 | 浏览 5344 次 | 评论 31 条

 
324日下午五时许,我正在紫阳火车站值勤,来了三名山西的刑事警察带着一名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请求协助乘车。我询问同行警察,此犯罪嫌疑人犯了什么罪,警察同行告诉我说:“这个家伙在山西拐骗了一名12岁的少女带回了陕西的紫阳县斑桃镇农村做妻子,而且同居在一起。”我仔细打量犯罪嫌疑人,这是个表面上看起来很老实的年轻人。他带着手铐和脚镣很老实地在刑事警察的押解下走进了候车室。此犯罪嫌疑人二十三岁,中等身材,面相老实憨厚,文化不高,过去曾在山西打工认识受害的少女,今年初此犯罪嫌疑人异想天开地将此少女从山西农村骗带回了陕西的紫阳县斑桃镇农村家中进行同居。山西农村的受害人家中发现女儿失踪,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和走访,发现是犯罪嫌疑人将年幼无知的十二岁少女已骗至陕西的紫阳斑桃镇,山西警方立即赶到陕西的紫阳,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迅速将被拐骗的十二岁少女解救,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说他不懂法,不知道这样是拐骗少女和强奸少女,我觉得这是犯罪嫌疑人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狡辩,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开脱罪责。难道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吗,他二十三岁了,没参加过别人的婚礼吗,他是有意这样知法而犯法,自己把自己送进了法网,这就是他自己以身试法的结果。

     紫阳在大巴山区,紫阳火车站是个县级站,停靠的列车很有限,面对警察同行的求助,指导员李守柱和所长刘光军立即派我和站勤民警徐峰将其准备送上了重庆开往太原的1022次旅客列车。十八时许,重庆开往太原的1022次旅客列车开进了紫阳站,我和站勤民警徐峰将其送上了列车,列车乘警和车长很热情,立即让其上车,并给其补办了车票,列车从紫阳站开出了,站在列车上的警察向站警挥手致意。我想被拐骗的十二岁少女得到了警察们的解救,明天她就可以和自己的家人团聚了,而二十三岁的犯罪嫌疑人已构成了强奸少女和拐骗少女罪,他将为他的无知和法盲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案告诫人们,不要以身试法,不要以为自己不懂法就可以逃避法律的惩罚。

 

通信:725000陕西省安康铁路公安处

信箱:yfl-13@163.com

2010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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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水凤凰 [2010-03-24 10:00:04 PM]

    没有人性的青年,应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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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飞龙 [2010-03-28 12:17:41 12:17:41 PM]

    谢谢你,祝你星期天快乐!

  • 汉水凤凰 [2010-03-24 10:02:39 PM]

    很惊人的一幕

    删除

    于飞龙 [2010-03-28 12:17:51 12:17:51 PM]

    谢谢你,祝你星期天快乐!

  • 汉水凤凰 [2010-03-24 10:07:06 PM]

    向铁警问好,你们辛苦了!

    删除

    于飞龙 [2010-03-28 12:18:02 12:18:02 PM]

    谢谢你,祝你星期天快乐!

  • 笑笑数说天下 [2010-03-24 10:22:01 PM]

    可恶,令人深恶痛绝!

    删除

    于飞龙 [2010-03-28 12:18:12 12:18:12 PM]

    谢谢你,祝你星期天快乐!

  • 笑笑数说天下 [2010-03-24 10:22:28 PM]

    拉出去毙了,不过还没够条件呵呵。

    删除

    于飞龙 [2010-03-28 12:19:09 12:19:09 PM]

    谢谢你,祝你星期天快乐!

  • 紫雁南飞 [2010-03-25 11:40:57 AM]

    向人民的警察致敬!

    删除

    于飞龙 [2010-03-28 12:18:21 12:18:21 PM]

    谢谢你,祝你星期天快乐!

  • 方万华 [2010-03-25 11:53:26 AM]

    如此青年应该公开其姓名,给以严惩

    删除

    于飞龙 [2010-03-28 12:18:59 12:18:59 PM]

    谢谢你,祝你星期天快乐!

  • 茜梦缘 [2010-03-25 01:45:12 PM]

    这样的事情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删除

    于飞龙 [2010-03-28 12:18:32 12:18:32 PM]

    谢谢你,祝你星期天快乐!

  • 茜梦缘 [2010-03-25 01:46:41 PM]

    多么希望此类的事情不在发生!

    删除

    于飞龙 [2010-03-28 12:18:42 12:18:42 PM]

    谢谢你,祝你星期天快乐!

  • jiajia [2010-03-25 04:03:47 PM]

    于警官:你好,看来法律知识的普及很重要,你们做了一件大好事

    删除

    于飞龙 [2010-03-28 12:17:29 12:17:29 PM]

    谢谢你,祝你星期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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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于飞龙

于飞龙,铁路警察,爱好文学,喜欢旅游和摄影。系全国公安文联会员,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国际摄影协会会员,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会(士)员。本博文章和图片均为原创,只供凤凰博客使用。凤凰网以外的论坛谢绝转载与刊登。邮件地址:yfl-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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