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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5 00:35:0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文钞学习 | 浏览 311 次 | 评论 1 条

《佛学撮要》丁福保居士著。印光大师评论说:“此书由浅而深,因果事迹,轮回报应,以及往生西方,了生脱死,直是于暗室中与人一灯,俾身前身后之修因结果,皆可预决,以故为信心人所共好乐而不惜金资以流通也。” 

 

正信:信佛所说种种法,依教奉行。

 

法道无所知晓

这里的法道不知道是不是老子的“道法自然”?

 

老子的“道法自然”即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将“道”视为宇宙之本,是老子思想精华的所在。被认为是做人做事的法则,和修真证道的法则。

 

也可以描述成为“我法于母,人法于地,神法于天,仙法于道,圣法于自然。”即由低层走向高层(人天合一)境界的过程。

 

在没有进入“人法地”阶段之前,必须有一个“我法于母”的过程。人体是由父母精血而成,经过母亲十月怀胎,降生人间,并得到母乳的哺育发育成长,可以说人身的一切都是父母所给,由父母之情所生,由父母养育而成长。正如空净师所云:“父母一念人成形,菩提原是觉有情。悟彻人根证大道,宏志方能登云城。”

 

“人法地”,是修真的第二步工程。大地驮载万物,替我们承担了一切,提供了一切,人体生命的生存,全赖大地来维持。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负载万物,养育群生,劳而不怨。

 

“人法天”(神法于天)、“人法道(仙法于道)”、“人法自然”(圣法于自然),这三个层次是通过性命双修,实现形神俱妙,达到人体小宇宙内环境与大宇宙外环境的相应相合,进而达到更高的佛道圣层次,终而达到人与自然大道完全相融相合的佳境。


 
“自然”这个名词,佛家称它为 “法尔如是”,也就是宇宙之本源,就是无假运用,无假作为,无一法可增,无一法可减。

(今天还是没完成全部,困了,明天去开会学习,带上文钞,听和气的读他十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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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ngyuan [2006-04-10 03:44:00 PM]

    Re:预习《复袁福球居士书》

    于法道无所知晓: 这里的法道不知道是不是老子的“道法自然”?   俺想这里印祖所指不是老子的“道法自然”。   提个意见,叶子你休息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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