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的城管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正在构建中和谐社会的一颗毒瘤。说出这样的话,个人以为向常山之子拍板砖的人,除了城管自群体之外,比例不会达到十分之一!
自从“城管”这一特殊职业诞生之日起,对于其之诟病就未曾间断,城管野蛮执法、城管打人的报道让我们早已屡见不鲜、充耳不闻。如若不然,在百度百科中,“城管”也就不会成为“土匪”的代名词。
然而诟病归诟病、遣责归遣责,只是在民众的诅咒声中,城管们依旧我行我素,野蛮依旧野蛮、打人依旧打人,不曾有半点的改进,在这一点上,城管们的表现还甚至不如阿凡提故事中的那头驴子。今天又有报道说:昨天晚上,昆明城管因在所谓的执法过程中打伤一位老人,结果惹得人神共愤,让人给推翻了“执法车”,最后到了如果不是防暴警察出动,便不会收场的尴尬局面。
什么是城管、城管管什么?在现行法律框架体系内,这是一个很模糊的问题。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城管法”,各地的城管部门往往是以地方政府文件作为其“执法”的依据,而自行其是!从这一角度来讲,城管本身并不具备执法的必要条件,他们也无法可依,城管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违法!
虽然如此,城管仍然中国特色的存在着。从北京到上海,从省城到地市,甚至就连那些贫穷落后、温饱尚未解决、牛车马车横冲直撞的农村城镇中,也不乏城管粗暴的身影!而在城管野蛮执法过程中,受害者统统都是那些急需社会帮助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
不要说金融危机的影响,即使是在金融危机之前,由于中国经济本身承载力与人口众多之间的矛盾,注定了政府部门和社会不会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给那些嗷嗷待哺的人们。但作为一个动物的人,他们有生存的权利;,作为一个高级动物的人,他们有追求高层次生活的权利;作为一个社会的人,既然你不能够提供其生存所需,就不应该剥夺其追求生存所需的权利!
道理貌似复杂,实则简单,如果真是为了和谐,常山之子惟有急呼:城管不除,百姓难安,社会也更难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