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李斌描述计生队伍规模(似较权威)
今年许多帖子关于计生队伍规模有不同的传言或猜测。
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网站2010年1月15日一份报告(有网友说报告人为李斌)称:
一、人口计生队伍状况
随着人口计生工作的不断深入进行,队伍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底统计显示,国家、省、地、县、乡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50.9万人,总编制数42.3万个。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2.2万个,事业编制30.1万个(这表明严重超编了,呵呵)。另外,约120万名村级管理员(服务员)和600万名村(居)民小组长承担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目前计生协会拥有9400万名会员。至2005年底,全国乡镇(街道)管理机构共4.2万个,覆盖率92.2%;服务机构3.6万个,覆盖率79.0%。
——以上应当说是比较权威的关于我国计生队伍的规模描述。
关于费用,国家级计生委的预算为4.28亿(最近35个国家部委一起公布预算),广东省计生委本级预算为2.74亿(2010年公布的),全国共有31个省级单位。广州市计生委本级预算为3.12亿(2009年),全国共有300多个地级单位。县(共2000多个)、乡级(共有管理和服务机构7.8万个)标准未详,可通过互联网查到一些县的计生年度财政拔款。
除了财政拨款,还有收取的“社会抚养费”(以下也简称罚款),绝大部分都是由计生系统使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超生一胎的,按当地人均收入的2~10倍罚款,而且是夫妻都按这个标准分别罚款。如果超生第二胎的,还要加倍。超得越多加倍越多。现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是5700多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7000多元,农村超生的多一些,假定超生者所在地平均收入为7500元,按“最低消费”夫妻各2倍罚,则超生一胎的平均要罚30000元(有的地方对一般平民的罚款标准也已达十多万)。现在全国一年共生1600万个孩子,如果计划生育率达到87.5%,则有200万人属于超生,即使全部算第一次超生,全部按“最低消费”即2倍计罚,也可罚到600亿元。另外,对于不是超生但没有准生证的,也会罚社会抚养费,这些尚未计算在内。这是中国人民一笔沉重的额外负担。
此外,还有很重要的却易被忽略的消耗量于计生的资源。据人民网报道:前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李宏规在《中国计划生育领导管理机构的历史变化》一文中,列出20多个部委均对计划生育政策负有责任。这些负有责任的部门,肯定要为计生事宜使用资源,但这些绝大部分都会列入相应部门的预算,而不会列入计生部门的预算,等于是不算计生费的计生费。20多个部委(省以下每一级也是对应的)所投资于计划生育的资源,虽然零星,但加起来却不容忽视,是相当大一个数目。例如,因计生引起社会矛盾而引起的公、检、法的相关维稳费用就不少,如果没有这些矛盾,也就不会有这些相应的费用。而卫生部系统,肯定有大笔的资源其实是用于计生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