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一句话,说让劳教就劳教,并且美其名曰是依法办事、依法办案,真不知他依的谁的法,依的什么法;我更不知道什么叫非法上访,什么又叫合法上访。区委书记一句话,就可以定罪劳教,法院和法律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干脆还是恢复我们封建时代的优良传统,一切案件都由政府衙门办了。区委书记高坐大堂,两边警察挥板吆喝,岂不威风?区委书记一句话,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罪;想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岂不简单痛快?既然不讲法律,仅凭感情意气办事,那就先把这位区委书记送去劳教三年,或者三十年,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二七区民众会欢欣鼓舞,拍手称快。我更相信,如果我们的政府是廉洁的,我们的吏治是严格的,我们的法律是公正的,这位区委书记就不该再坐在豪华的政府办公大楼里,早就应该呆在监狱、服刑改造了。我这样说,绝不是意气用事,更不是诬蔑诽谤,而是全中国人民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解的事实。即使如此,我还是不敢说得太直接太明白。县委书记可以派警察到北京抓记者,市委书记可以安排公安跨省通缉,我的这篇博文万一有幸被这位区委书记大人看到,我这一介草民岂不是要大祸临头。虽然万万分之一的机会也难有,但我还是惶惶终日,忐忑不安。我知道,当今政府官员的心胸够小,势力又够大,明可以调动警察,暗能够安排兄弟,招惹他们,岂不是自讨苦吃?
这就是现实。政府官员操控法律,可以任意给人加罪,肆意损害公众的利益;法律已经沦为维护政府官员权力和利益的工具,公众还有什么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尊严和利益呢?我不知道什么才叫合法上访,但我知道,在这位区委书记眼里,任何上访都是非法上访,都违反了他的法。一个区区区委书记,竟可以如此践踏法律,我不知道法律还有什么尊严和地位。
这就是现实。官僚体制之下,官僚特权至上;权力控制法律,金钱操纵法律。这样的法律怎么可能保障公众的权利,公众又怎么可能相信和遵守法律?官僚体制极力维护官僚的特权和利益,导致法律的不公,社会的不公。还记得那位打工青年许霆,因为银行取款机故障,借机多取了十多万元钱,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而那些已经查实贪污受贿百万千万甚至上亿的官员,最终却获刑十年二十年,而且前面判刑,后面保外,或者在狱中享受着特殊待遇。那位大清的和珅,如果地下有知,一定会羡慕当今中国大小官员的优厚地位。贪得轻松,判得宽松;贪得巨大,罚得轻微。这样的吏治,怎么可能保证官员的廉洁自守?这样的法律,怎么可能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我真的希望那些政府官员们不要再高呼什么“政治任务”。如今,“政治任务”已经成为他们制造政绩、攫取利益的堂皇借口,空谈政治是他们最不讲政治的表现。当今中国,公众需要的不是什么政治,公众迫切需要的是法制。没有独立、透明、公正的法律和法制,公众的利益就不可能得到保障,事实上,政府的正当权力和利益也同样得不到保障。归根结底,损害的终究是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郑州学生打标语抗议强拆 官员:不会追究责任(转自网易)
东北网5月6日报道 本报昨日报道了河南郑州市四中校门5月2日晚被强拆,部分学生举标语到市委门口表达意见、上网发帖反映情况一事,昨日南方都市报记者获悉,郑州市二七区区长、副区长已就此专程到四中道歉,因传达室被拆迁造成的学生损失将全额赔偿,很多艺术体育类考生拆迁中被埋的录取通知书,也将由学校联系补发。相关部门负责人承诺,政府不会追究到市委市政府门前散步表达意见的学生的责任。
“学校秩序井然,师生情绪稳定”
郑州四中多位受访师生表示,对拆迁意见最大的是政府明明此前已同意高考后再拆大门,以免影响学生学习和校园秩序,最后却出尔反尔选择在放假的夜晚偷偷强拆。而二七区拆迁办主任徐力夫4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却表示不知道有这样的约定,并称“出尔反尔”的是学校———同意3月底拆后来又不同意了,“这次拆迁完全是依照合同执行”。
就此,昨天郑州市相关部门一位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此前校方与拆迁方确有协议约定延期至高考后再拆迁,但“不知道是为了赶进度还是为了完成任务,双方就拆迁时间还没完全达成一致就去拆了。”
该官员还说,事发后二七区相关单位受到严肃批评,区长、副区长也就此专程到郑州四中给校方道歉,校长王中立和校领导班子也“发自内心地给予了掌声”。
根据当地媒体报道,校长王中立对区领导道歉“表示理解和接受,我们愿意与拆迁方继续加强沟通,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目前,学校的秩序井然,师生情绪稳定。”
学生损失将全额赔偿
在5月2日的拆迁中,收发室里一些学生的包裹信件以及艺体生的录取通知书等都被埋在了废墟下,还有学生称家里邮寄的相机也因此丢失,对此相关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学生的损失相关单位都会全额赔偿,被埋的录取通知书将由学校联系补发。
据了解,政府将为四中建临时校门,保障校园安全,维护学校秩序。
5月3日部分学生举标语到市委市政府门前散步表达意见,有学生称现场被不明身份人士威胁取消学籍。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昨天向南都记者表示绝不会追究学生责任,“他们是祖国的未来,要允许他们犯这点小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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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拆迁户组织非法上访三次就劳教
南都记者在郑州市二七区政府网站上,看到了区委书记朱是西、区长王鹏4月26日在该区一拆迁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会议与郑州四中校门所属的京广路拓宽拆迁项目无关。
区长王鹏在讲话中说,建设东路项目拆迁难度非常大,一方面补偿标准与另外两项工程想比“有一定差距”,一方面被拆迁居民“现居地位置较好,收入较低,住房较小”,而拆迁安置房则“公摊面积较大,位置较偏,靠近烈士陵园”,老百姓不容易接受。此外还有较多高龄退休职工,行动不方便,思想工作比较难做……
但无论如何,拆迁都必须完成,“这是一项不允许讲任何条件的政治任务,不管有什么困难、有多大阻力,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
区委书记朱是西讲话题为《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誓死完成建设路精品街整治任务》,讲话中称该项目涉及3个区,只有二七区未完成拆迁任务,“我们现在已经到了必须拿下的地步了,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2009年10月26日,在京广路拓宽拆迁动员会上,朱也曾发表讲话,当时他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对少数不讲政策、无理滞留、漫天要价的重点户”,也只是要求“要及时依法予以制止”。
而此次讲话则严厉很多,在强调之外“阳光拆迁、和谐拆迁、亲情拆迁”,重点谈了“对恶意阻工、带头煽动闹事的现象要严厉打击。”
朱对以组织上访等方式反对拆迁的市民提出了处理意见———“对那些无理取闹甚至敲诈政府、组织上访、制造群体事件的人员,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一定要依法快速从严处理,绝对不能心慈手软。”
朱是西称,此前两天已经抓了两个人,“昨天晚上又有人组织了几十名群众到市委上访,要求放这两个人。有关部门给我汇报了这个事情,我就说了三句话”:
“第一,我们抓人是依法办案,违法者必须依法严惩,不可能因为有人组织上访给政府施加压力就放人!第二,我让我们的同志对上访人员讲,晚上纠集几十号人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已经触犯国家有关规定,按规定,对召集煽动组织者要进行训诫谈话;如果第二次组织上访,对组织煽动者要依法实行行政拘留;如果第三次组织非访,对组织者给予劳教3年,绝不心慈手软!第三,指挥部、办事处要密切关注,防止事态扩大,防止出现群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