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欧盟债务危机有感
最近一段时间,报纸上连续地报道欧盟,特别是欧元区的债务危机。细细读了以后,颇有感想,愿与网友交流研讨。
如果说欧盟是一个友好平等的国家集团的话,那么欧盟的欧元区就是欧盟进一步走向一体化、实现共同繁荣的试验田。
欧盟现有27个成员国,其中有16个成员国进入了欧元区。如果说加入欧盟是走向繁荣的第一道门槛的话,那么加入欧盟的欧元区就是走向繁荣的第二道门槛。要想加入欧元区,欧盟成员国必须达到下列标准:第一,每一个成员国削减不超过国内生产总值3%的政府开支;第二,公共债务必须保持在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0%以下,或正在快速接近这一水平;第三,在价格稳定方面,通货膨胀率不能超过三个最佳成员国上年通货膨胀率的1.5%;第四,该国货币至少在两年内必须维持在欧洲货币体系的正常波动幅度以内。欧盟对成员国加入欧元区的时间并没有固定的要求,每一个成员国将根据自己国家的情况,按照自己的时间表加入。欧盟从来不强求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时候加入欧元区。
从加入欧元区的条件可以看出,欧盟是以经济发展规律进行管理的国家集团。欧盟的目标,就是通过平等的互相帮助,实现欧盟各成员国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不管目前规定的条件,是否科学,是否十全十美,是否需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但是至少可以看出,欧盟不存在政治上欺诈和经济上掠夺之目的。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整个欧盟的财政收支都已经远远偏离了欧盟成立初期《马斯特利赫特条约》和《稳定与增长公约》中规定的“警戒线”。这个“警戒线”就是,欧元区各国政府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公共债务不得超过GDP的60%。欧盟统计局今年4月22日公布的欧盟各成员国2009年统计数据:欧元区16国政府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达到6.3%,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达到78.7%。欧盟27国的政府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达到6.8%,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达到73.6%,均远远超出了政府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和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达到或接近60%的底线要求。
欧盟27国中有12个成员国的政府债务/GDP之比大于60%:意大利115.8%,希腊115.1%,比利时96.7%,匈牙利78.3%,法国77.6%,葡萄牙76.8%,德国73.2%,马耳他69.1%,英国68.1%,奥地利66.5%,爱尔兰64.0%,荷兰60.9%。只有丹麦、爱沙尼亚、卢森堡、芬兰、瑞典5个欧盟成员国政府财政赤字/GDP的比例小于3%。以2009年GDP占比来计算,财政收支状况超标的欧元区成员国占欧元区总体GDP比重为97.67%。也就是说,欧盟成员国,包括欧元区国家,大多数国家都超标准,大多数都有向标准靠近的责任,大多数国家都在努力向标准靠近。
鄙人认为,不怕超标准,就怕没有标准,更怕对标准没有认识,没有概念,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英国政府债务/GDP为68.1%,仅超过欧盟规定的60%标准的8.1%,同其他很多欧盟国家相比低得多。可是英国新政府还是很在意的。英国保守党和自由民主党组成大联合政府后,现任首相卡梅伦和副首相克莱格在首次内阁会议上就决定,“拯救疲软的经济和削减政府巨额财政赤字是联合政府最紧迫的任务”。英国新政府对政府债务/GDP不得超过60%的指标是多么重视啊!
除欧盟以外,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包括我们中国在内,对于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和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似乎都采取了不予理睬的态度:从来都没有公布过相关数据,也从来没有讨论过相关标准,更没有用其相关标准约束政府的行为。是那些标准不科学,还是不适用?这是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