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驾驶员新体检标准出台了,于2010年4月1日实施,该规定放宽了对残疾人的要求,更显人性化,双下肢残疾的和手指部分残疾的人可以驾驶指定类型的汽车。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其关于听力方面的要求: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从没见过音叉还有这样用的,音叉在医学上使用方法如下,击动音叉臂的上1/3处,让其振动产生一定频率的声源,把振动的音叉上1/3的双臂平面与外耳道纵轴一致,并同外耳道口同高,距外耳道口约1CM左右;检查骨导时则把柄底置于颅面。可见,检查气导,音叉都是在外耳道口的,哪能放这么远的距离。我试了一下,距外耳道15厘米声音基本听不到了,50厘米根本没有任何声音。
听力检查和50厘米有关的就是秒表检查了,正常是在50至100厘米距离能辨别声源方向,记得以前上学体检用的就是这个方法。这个用音叉的方法俺们实在不敢恭维,也无法操作,偏偏遇到顶级公安们来暗访,照着条条框框套,说俺们不查听力,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外行指导内行的笑话又多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