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大讲堂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http://sjdjt.blog.ifeng.com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6-02-25 00:28:0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编导手记 | 浏览 1792 次 | 评论 2 条

我那“胡搅蛮缠”的“脆弱”的“人民”啊

 

“大讲堂”的向老师始终坚持认为:讨论任何问题,都应该预设前提,确认边界。无前提、无边界的讨论,无异于泼妇骂街,比赛的是声音的大小,比拼的是各种器官尤其是生殖器官出现的次数。

比如,在回帖中,向老师就看到了“狗鸡巴”,也听见了“放屁”的声音。当然他不会因“狗鸡巴”生气,也断不会因“放屁”而生出别样的气来,因为这“狗鸡巴”和“放屁”遵守的是既无前提,也无边界的“泼妇骂街”规则。但骂了之后呢?骂了之后——痛快呀,酣畅呀,泄了呀,爽呀。虽然,是否早泄还有待查考,但泄了总比憋着好啊,互连网不就是一间供各种蒙面男女“泄货”的公厕吗?进出的门敞开着,进来就泄,泄完走人。可向老师觉得跟没有前提的“狗鸡巴”的“泄”以及跟没有边界的“放屁”,不在同一个规则之内,无法讨论。

为了彻底弄清“人民”反对公民陈凯歌的真实原因,向老师不得不再翻开回帖往下查,结果查到了以下两则,其一曰:“胡戈为消费者出了一口气,谁要是花了50大元来看了一次无极,就一定不会说出向老师的话!!不要以为陈大导演拿自己的权益当挡箭牌就以为可以算了,谁来为那些成千上万的消费者的权益来讨回公道呢!!!支持胡兄!!!”(此帖署名为:搞不懂);其二曰:“陈凯歌没有错,但是不合时宜,因为他的《无极》拍得实在对不起观众,反而显得胡戈更专业。”(此帖署名为:萧大侠)

 

为便于理解,向老师尝试着把这两则回帖的逻辑关系梳理如下:

 

1、“人民”花50元购电影票观看公民陈凯歌创作拍摄的电影《无极》。

2、《无极》拍得太臭,没有让“人民”达到高潮,侵犯了“人民”的权利。

   3公民胡戈虽然没有经过公民陈凯歌授权,使用了《无极》二十多分钟影像,但他创作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更专业,替“人民”出了一口气,让“人民”达到了高潮,所以“人民”反对陈凯歌,支持胡戈。

向老师认为:以上三点其实是两层法律关系,一层关系可表述为:陈凯歌拍摄的电影《无极》,没能满足“人民”的愿望,让人民达到高潮,(可能)侵犯了“人民”(成千上万消费者)的权益,这是公民陈凯歌的电影作品《无极》与“人民”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另一层关系可表述为:公民胡戈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公民陈凯歌创作的电影作品影像,长达二十多分钟,(可能)侵犯了公民陈凯歌的权利,这是公民陈凯歌与公民胡戈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

但是,“大讲堂”的向老师在经过不间断地连续地昼夜思想之后,仍然不得其解的是:“人民”为什么会如此张扬地如此勇敢地如此众多地去支持一个(可能)侵犯了公民权利的行为呢?难道仅仅因为“胡戈为消费者出了一口气”吗?“人民”的权益如果真的受到侵犯,为什么自己不去主张权益,却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弱势的”,“小年青”身上呢?

“人民”啊,这就是我那“胡搅蛮缠”的“脆弱”的“人民”啊。

 

0
上一篇 << 嫂子接电话      下一篇 >> 世纪大讲堂2月27、28日北大拍摄…
  • 阿雪 [2006-02-25 01:01:00 PM]

    Re:我那"胡搅蛮缠"的"脆弱"的"人民"啊

    我觉得人民赞胡戈批陈导的主要原因是陈导把大家涮了,大家没有找到宣泄的地方,正好有个胡戈出来为大家出了口气,没想到陈导没有向大家道歉反而要告为大家出了气的胡戈,结果就可想而知了。换一种角度,如果陈导的电影是有口皆碑的好作品,如果还有人这么出来恶搞,那大家就会对这些恶搞的人大加鞭笞了。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不要以为打着艺术的幌子就能蒙骗了人民。否则就是你被侵权了,也没人同情你,因为你之前就在道义上先输了。

    回复 删除
  • 暗淡星晴 [2006-03-06 10:44:00 PM]

    Re:我那"胡搅蛮缠"的"脆弱"的"人民"啊

    陈胡导越导越水了,老了弦也调不准,还是回家抱儿子吧.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sjdjt

欢迎您来到我的凤凰博客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