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小浪花
----曾经快速致富的秘密
任何现象的存在和发展都不是无缘无故的,都具有深层次原因,都是各种因素长期纠缠的结果。诸如,近来我的一个伙计突然神秘兮兮的跑来告诉我,一个他认为特哲理特前卫的生活现象。他说,现在是一个人人向前(钱)看的社会,实物已大于精神,票子就是人的价值、能力,要想富,不是先修路,而是修思路。当前的思路就是要孬,要恶,要强,要为富不仁、、、、、、什么呀!神经兮兮地,说了一大通,把片面的路人皆知的秘而不宣的道理当成了宝。对于朋友的迂腐,我笑而不答,却引起了我对现实生活的重新定位和思索。
现实还确实是这样。
我们的实际生活是:不孬难富,不恶不沾光。孬,一为不好也,二为懦弱也,在我们山东还有一意,即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或利益却强要占有,不孬难富即取此意。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如果某人强取或强意获取了别人的东西,而人不愿或碍于情面又难于说出不愿,大家就称之孬种。孬种分大小,平实爱沾取小便宜、方法稍微文明的亦为小孬种,而平实靠武力或权势,经常强拿强夺的则亦为孬种或大孬种。世界之大,孬种多多,孬种既可是强拿强夺的地痞流氓,也可是隐形贪腐的贪官污吏,也可是差强人意的好强之人。
孬种先富的,先是差强人意的好强之人,同样的劳动,他(她)却提出或找出种种有利于他(她)的而不利于别人的理由,要求老板或公家给予高于他人的报酬,一般这些人能说会道,心机重重,老板或公家出于小事或烦而无奈,往往就成就了这些人。当往往变成常常,变成普遍时,不孬不富就成了社会现实(此种只是苦了老实人)。强拿强夺的孬更是富得更快,当我们的国企分离时或国企一点点倒闭时,有些好强之人,或利用职权或利用本身的强悍强拿强夺强占公私财物,弄个盆满钵满的大有人在,看看现在那些所谓的富人们有几个是白手起家的,有多少粘了公家的光,偷输了公家的血,只是比光天化日之下抢夺稍微文明了一点,偷的有点虚伪有艺术性罢了!只是偷盗抢拐,虽是孬,但是光明正大的孬,是弱势无法的孬,是弱智的孬!
想孬,但必须得恶,不然打你个屁滚尿流或叫你蹲班房。那么要恶,就要有实力。想有实力,要么身强力壮,打人不要命,打仨挟俩,十个八个围不上;要么家族势力强大,谁也不敢得罪(这也是计生政策难搞的原因之一);要么身居要职,别人从心底里敬畏你,这样别人打心眼里就会怕你,你就可以恶,你就可以孬,就可以占集体的或公家的财物。占了公私财物,人是没有来敢管的!一来财务是公家的,别人和你范不着,二来即使有个傻子想管,但也怕你报复,所以最后也没胆去管。于是,在集体解散那阵,不少人占了集体的光,到现在卖个地皮什么的,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个大富翁。“不恶不沾光”,人必须得恶,这就是现实。
孬,是恶的前提,不孬不会去恶,没有恶的必要;恶,是孬的必要条件,不恶难孬,孬也孬不成。
中国人聪明啊!穷则思变,老辈们在成为贵族的时代忘了努力,导致了代代错失贵族的机会,总结过去别人的发展,原来世界竟是这般的靠恶来实现。唉!朋友的不知所云!我却云非所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别伤脑筋了,来来来,大家不如一起跳舞!
儒家狂生的温柔一刀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