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集團陷入經濟危機,也讓台灣政府的治理能力經受考驗,集團掌舵人王又曾出走大陸,更令大陸陷入如何應對的考驗.有人提出,大陸應該將王又曾捉拿歸案,遣返台灣,將台灣的難題讓給大陸政府做,這有點陷大陸於不義.
大陸和台灣沒有簽署過司法協助協議,雖然在九零年雙方紅十字會簽署金門協議的內容有有關遣返的條款,但條款規定(一)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的居民(但因捕魚作業遭遇緊急避風等不可抗力因素必須暫入對方地區者,不在此列)。(二)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遣返條款講的很明碓,範圍是在有刑事嫌疑或刑事犯.
台灣出現狀況需要大陸方面協助,北京自然義不容辭,問題是,按照大陸與台灣方面所簽協議內容來看,出走大陸的王又曾不在金門協議內需要遣返的範圍內,一方面,他是合法進入大陸,另一方面,力霸案還在調查之中,台灣方面沒有足夠證據指出王又曾是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沒有依據,大陸怎麼可以草率從事呢?更何況,依目前的情況看,王又曾完全有可能是經濟周轉問題,只是一個企業的經營問題,大陸憑什麼要協助台灣捉拿他呢?如果僅依目前的這一點情況就要抓人,以後台灣有破產者、經營困難造成客戶損害者跑到大陸的,台灣都要求大陸抓人,大陸還忙的過來嗎?
台灣政界一直批評大陸沒有法治,是有司法缺陷的國家,在台灣遇到問題時,卻又要大陸違反法律行事,是不是太不仁不義了吧.依目前的情況看,王又曾別說在大陸,就是在美國、日本,或者英國,也沒有人會協助台灣將之遣返的.為什麼特別要大陸方面這樣做呢?如果王又曾真的涉嫌犯罪,大陸方面也要先查核清楚,如果觸犯了大陸的法律,先應該在大陸服刑.早年有截機犯到台灣,台灣也不是這樣處理的嗎?
力霸集團案發後確實造成了台灣經濟和一部分台灣民眾的損失,相關中華銀行在短短日數日內,就被擠提了四百億台幣,臺灣股市也蒸發了八百億台幣,造成了社會的動盪。但這些問題不是大陸方面造成的,也不是因為王又曾躲避上海才發生的,也不是通常的所指王又曾錢去了大陸,債留在了台灣.即使王又曾回到台灣,損失還是存在.所以,台灣要做的,先是政府負起責任,解救處於水深火熱的百姓,然後檢查制度的漏洞,防患未然.
其實,長遠來講,台灣政府還需要負起兩岸目前不相往來的責任,該通的盡快通,該簽司法協助協議的盡快簽,別再把對岸當敵人,別再將同胞視異己,這才是真正考慮台灣人民利益的出發點,亡羊補牢作出反思還來的及.
Re: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
说得好!
Re: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
说的棒!台湾也真是的,“一点都不会做人”……嘿嘿
Re: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
说得好!台湾政府冥顽不化,迟早还要吃大亏的,等着瞧吧!
Re: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
台湾官员都个人为中心,感觉各个是明星,他们什么时候能负起一个领导人的重任呢?
Re: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
说得好,我们不能无原则地帮助民进党.
Re: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
合情理的协商,大陆不会不善意回应.但确实没有主动送货上门的义务.
Re: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
客观
Re: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
应该遣返!
Re: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
台湾很多人盲目清高,借用秦刚那句话:时代变了,时代的潮流变了......
Re: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
大陸沒有義務遣返王又曾。台湾省的当权人应该好好反省自己了,本是一家人为何一个“三通”的事情都办不好,现在出了点小乱子就要求祖国“协助”,我觉得台湾省当局太无能了。